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_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7 00:02:07 人阅读
导读:恭喜你赚大了,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实发工资的双倍补偿(包含已实际发放的部分)。具体操作如下:搜集用工证据。你这种情况比较好...

恭喜你赚大了,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实发工资的双倍补偿(包含已实际发放的部分)。具体操作如下:

搜集用工证据。

你这种情况比较好搜集,首先去所属人社局社保中心,凭身体证调取社保缴纳清单;然后去工资卡所属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打印工资清单。

这样,你作为用人单位员工的证据就充足了。当然,你能把每天考勤的记录,以及其他员工写的证明,一并准备好就更好。如果没有也没关系。

与公司交流,争取协商解决。

此时,你与公司交流,明确提出,补签劳动合同,且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并以平和的语气告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需要双倍补偿工资的。

通常情况下,公司知道理亏,会和你补签劳动合同,发放拖欠工资的。由于社保都是按时缴纳的,如果你还想在那儿干,你也不亏,事情就结束了;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要争取双倍补偿了,一般公司都不会爽快给你补偿,而是大多采取不理采和拖延的战术。

此时,你就要采取下一步。

去所属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带上你是用人单位员工的证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工作一年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还拖欠工资,请求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劳动监察大队对这类案件会立即查办,因为企业不合法用工,劳动监察大队除了有权勒令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及时发放工资外,还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在受到处罚通知书后,还傲慢处之。劳动监察大队会教你如何操作的,如到劳动仲裁院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

如果你有证据你在那个单位上个班,可以去劳动局,劳动局可以责令那个单位把工资给你。你手没有合同不怕,如果没有合同,按劳动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局出面,单位自己就会把合同拿出来,不然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给你。况且他们扣押合同,已经违法。所以只要能证明你在那上了班,就不用担心。用什么证明,比如:出入证,以前支付过你工资的记录。工资条。工作服。等等。实在没有证明你在那工作得证据。你去公司要钱,然后报警,警察出警后,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警察虽然不能帮你拿到钱,但他们的出警记录,可以证明你在哪上个班,单位是欠你钱。

记住用法律途径,理性要工资。不要有过激行为。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出具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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