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过继对亲生父母有义务吗_过继给别人还和亲生父母有关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3:26:12 人阅读
导读:谢邀:送走了的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你不愿意养他,生下他干什么?你不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采取闭孕措施,做得不到位可以人流,而你又生下他,还要送人,简直是祸...

谢邀:

送走了的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

你不愿意养他,生下他干什么?你不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采取闭孕措施,做得不到位可以人流,而你又生下他,还要送人,简直是祸害人,从你把孩子送走的那一刻起,你就和这孩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也没有义务管你的生老病死。

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不觉得自己做人都多余吗?自己的亲生骨肉生下来都可以抛弃,你老了孩子凭什么要赡养你?你没尽过抚养的义务,法律上也没规定他非要养你,还是自寻他路吧,养父母把他养大,培养他成人,他应该感恩报答,那是他的责任和意务。相信这孩子自己能处理好这些事情。

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子女被过继出去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后,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便消除。

但从道德,道义上来讲亲生父母对你有生育之恩,有能力的话还是应该赡养的。

你朋友的父母真是过份,我看到说明都无语了,小时给大伯养,大伯养大,给他买房结婚,现在来每月要一千元抚养费,他好意思吗❓大伯养大的儿子,去养他亲生的父母,那这个养父母呢❓别人就是有钱有力没处出,烧不过,学雷锋做好事,帮别人养儿自己憋气❓

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有脸没皮,不知美丑,占便宜的事做尽,一点都不吃亏,就只想发财,唉,这种人好值得,只生不养还有人养老,不管怎么说都没道理,可他们就敢说,唉,看大伯怎么说吧❗要我说不给,生亲没有养亲大,谁养儿谁得好,谁栽秧谁割谷❗只有这样,大伯才能开心,不是吗❓

  过继现在叫收养,收养是有条件的。但《收养法》第七条指出: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就是年龄的限制。否则,只有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可以被收养。

  但《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所以,对于权利与义务来说,过继后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已经不复存在。

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此规定可见,只要子女被过继出去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后,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便消除。因此,在本案中,虽然被该子女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很好,亲生父母对该子女也很好,但终究是被过继出去的人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了,如果出于自愿的话,就没有问题了。

没有,只要子女被过继出去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后,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便消除,过继子女就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了,但是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 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 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 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 第三,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

您好!

不必纠结于此问题。于法、于理,均不需要为老公的亲生父母养老送终

从“法”上,题主老公已经与其亲生父母没有什么关系

题主提到老公一岁的时候已经过继给养父。从法律角度,相当于已经与亲生父母没有关系。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亲生关系就解除了: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所以,题主老公有的赡养义务,是对自己的单身养父,而非亲生父母。

指责与否,与空气没什么区别

题主老公亲生父母对其没有进行过任何抚养,唯一做的,可能就是生了下来,仅此而已。

通过题主描述可以看出:

  • 亲生父母,对于这个儿子,当然也包括了题主,没什么感情。
  • 题主结婚请到老公亲生父母的做法,是出于尊重,这一点值得赞赏。至于对方表现出的态度、行为,是对方的事儿。但求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

没有付出、没有感情、甚至没有尊重,有什么索取别人赡养的理由呢?更有什么拿来去指责别人的依据呢?

所以,于法上,不违法;于理上,不违德。那还有什么可纠结的?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理论上过继给别人家的孩子,是没有必要为自己的亲生父母养老的,因为养父母把养大自己,恩深似海,养子们长大了就有了赡养养父母的责任和义任,这本来是无可厚非。但养和育之恩是同等重要的,亲生母亲的十月怀胎,千辛苦才生下你,同样恩重如山,希望你在经济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也要孝敬自己的亲生父母,必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什么力量也割不断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