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_如何辞退无过错员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2:51:23 人阅读
导读: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对解除有异议,可以申请仲裁这样的老板估计事业做不长久吧。把开除作为常用手段处理员工的公司,估计差...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对解除有异议,可以申请仲裁

这样的老板估计事业做不长久吧。

把开除作为常用手段处理员工的公司,估计差不多如同牛逼的大秦——你牛,但也快完了。

第一,如果确实员工有大错,开除不会引起劳动纠纷,但也证明公司人力系统选人用人极为失败。公司是菜市场么?总是人来人往的。

第二,如果员工并无大错,而老板任性开除,那是想把公司送终么?老员工的流失会让公司遭到很多无形损失,老板不懂,说明眼光很短,估计离孤家寡人不远矣。

第三,这种开除文化很快对公司全体人员形成心理冲击,兔死狐悲之风将会让队伍消极颓废,人人自危,丧失自信。

这位老板如此刚愎自用,不知道如今蛮霸管理已然行不通了吗?

这么傻的老板真还有么?

看来题主在职场工作中遇到了开除员工的麻烦问题!因此,职场劳动者很有必要学习《劳动合同法》,掌握有关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我将详细的为各位朋友解读相关法理内容,为您提供解惑答疑!

为了更好的让朋友们理清此问题,我将其拆解后,为您一一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确途径有哪些?

通常来讲,《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的一部法律。因此,作为用人单位,法律也会赋予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权利,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只要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 40 、41条,执行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合法行为!

否则都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属于企业违法开除员工。简单的说,就是劳动者没有任何的过错,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二、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开除),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由于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从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企业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按原合同继续执行。

由于劳动者在整个接触劳动合同关系中,没有任何的过错行为,是一名被害者的角色!《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执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再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2、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经济赔偿金。

由于劳动者处于无过错方,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纯粹是用人单位违法所致。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支付的经济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是2倍支付赔偿金!赔偿则说明了是公司有过错行为,才称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五年被非法开除,则用人单位将为您支付10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办理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失掉了劳动的工作。劳动者在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金的有关手续。

注意:办理失业金的前提条件2个!首要条件是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劳动者缴纳失业险,这是最重要的条件;其次劳动者失业是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结果!

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否则缺一不可!

失业金的领取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然后领取失业登记证,最后领取失业金。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不过失业金的领取,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规定。通常失业金领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动结束,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这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题主缴纳社保,失业金肯定就无法领取了!则题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若补缴不了,必须要为自己支付经济赔偿!赔偿标准通常是每年2一3个月的月工资,这主要以协商处理为主,不成功也可走程序处理!

三、劳动者获取经济赔偿金的途径与方法。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如果题主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可能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较大,因此在处理前,可以咨询或委托当地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当然,如果题主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赔偿的金额较小,则题主没有必要再为此事而纠结了!与其在这里耗费更多的时间,不如尽快找新的工作吧!毕竟咱们老百姓没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来浪费。

当然以上的建议,仅供参考。如果有任何不对之处,请多多批评与指教。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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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补偿!

没有,赔钱可以的

【沈理职谈】的观点,对于无过错的员工,如果你想辞退的话,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主动辞退,另一种是被动的让他离职。主动去辞退他就是直接找他谈话,给完补偿就行了,合法合规;另一种途径就是想办法让他主动离职,公司也不用给补偿,不过此法比较不讲道义,太残酷了。

我想说的是,既然人家也没有过错,你为什么想着辞退别人呢。做管理者还是不要凭借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别人的职场命运了。我相信你这个问题肯定会被会多人吐槽的。

不过如果站在你的角度来说,想无成本的辞退一个没有犯错的员工,那也是很简单的,让他在这里做不下去就行了。从我的经验也给你分析一波吧,希望你不要用到实际中去,同时对这位即将离职的仁兄表示惋惜了。

第一、主动辞退员工是需要给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内容即可

如果你想光明正大的辞退他,那就按照劳动法的规律来走吧。如果你和他协商一致,准备辞退他,他也同意的话,你只需要按照他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行了。六个月到一年的按照一年来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来算。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说要辞退他,他不同意,但是你坚持要辞掉他。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按照上边协商一致的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给他就行了,这也是可以的。给他发一份辞退通知书,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额,还需要经过劳务部门仲裁以后,可以了你就能让他走了。

这种规定也是为了保护职场员工的,省的像你这样有想法的,动不动就辞退人家,不给点补偿肯定是不行的。

第二、你可以给他调整岗位,让他自己离职

你是领导,肯定在公司是有一定权利的,如果人家没有犯错,你想辞退人家也找不到理由,肯定是要想办法让他自己知难而退。

你可以给他调整岗位,这个岗位并不是他擅长的,甚至是不擅长的,然后你就考核他,给他压力,他肯定是完不成任务的。

如果他完不成任务,你就在公司开会的时候批评他,整顿他,让他没有面子。最后他肯定内心十分郁闷,时间长了自己就提出离职申请了,而你在这个时候只要顺水推之就可以了。

不过这种办法有点小人了,不到万不得已,我觉得你还是别这样做,人家老老实实的也挺不容易。

第三、把他的缺点放大,抓典型,让他在公司没面子

一个人在公司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可能他今天犯的错要是在以前你肯定觉得无关紧要,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你是准备辞掉他了,那你就要抓住他这个错误,无限放大,批评他,通报他,多次批评他,让他感觉到你是在鸡蛋里边挑骨头,让他自己觉得混不下去就行了。

人都是很聪明的,如果你都这样的,他肯定知道是什么意思,有骨气的人肯定不受你这个气,自己就离职了。

这种方法也不是很厚道,我建议做领导的别玩这个手段,没啥意思。

第四、你可以给他配个副手,工作让副手去干,冷落他

本来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够完成的工作,现在你又给他配一个副手,平时有工作也安排给副手去干,冷落他,让他无事可做。这种情况如果还在这里坚持上班的,那就太没意思了,长期以往,副手慢慢就被你扶正了,他也就暗淡收场了。

你一旦这么做了以后,公司里边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这个副手能力一定要强,不要来了以后竞争不过还被打压,那就起不到作用了。

二者竞争,必有一伤,加上你对副手的支持,这个正主很快就不会在这里坚持下去了,你想辞退他的想法也就实现了。

后话:

很多人在公司里边可能也会遇到领导以上的做法,那很有可能就是领导动了换人的想法了。作为员工,如果遇到这个情况,要及早做出打算:如果你有能够拿捏到公司的权重,那你尽快给领导去谈一谈,如果你是一个老老实实的职员,那离职就是早晚的事情了,在这里坚持下去也是很难受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于管理者和普通员工都能够有所启发,在职场中做一个不可替代的人,也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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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服装店老板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劳动法有规定的,而且很详细,除经济性裁员和员工有重大过失或过错导致企业受损的以外,其他任何情况下老板都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员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员工的,员工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理性的老板无论是否生气都不会随意辞退员工,也无权这么做。一个优秀员工一般不会惹老板生气,于情于理都应该努力搞好与老板的关系。惹老板生气后,尽管不可以随意被辞退,但是如果惹老板生气的事件确实符合辞退条件,还是会按程序辞退员工的。

老板因为生气就随意辞退员工,这是不成熟的表现

是否辞退员工,与老板是否生气没关系。老板再生气,只要不够辞退条件也不可以辞退员工。相反,员工再得老板喜欢,只要犯了应该辞退的事,也要按程序予以辞退。理性的老板尊重规则,不以个人好恶来评判,而是以职业品质、职业技能、工作业绩等来评价员工。老板情绪控制力强,不任性,成熟稳重,就能成为员工可依靠的肩膀,可以遮风挡雨的大树。

一个员工常惹老板生气,其言行也需要检讨和修正,否则真的离辞退不远了

员工哪怕能力再强、业绩再好,都不是惹老板生气的理由。常惹老板生气,这是职场情商低的表现,可以想象其与同事关系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情,这是老板,于理这是单位所有者和管理者,员工都应该与其搞好关系。不说是老板了,就是身边同事也不可轻易惹其生气,要努力培育良好职场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否则,与老板不和,与同事不睦,职场生存环境恶劣,最终结果就是离职。

不管老板是否生气,员工是否被辞退都要按程序办,随意辞退员工是错误的

员工是否被辞退判断标准是国家法律和单位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符合辞退条件的,老板不生气也予以辞退。不符合辞退条件的,老板再生气也不可随意辞退。即使是辞退,也不可随意,也要按程序走,工资、五险一金该结算的结算清楚,该补偿的补偿到位,同时做好相关沟通工作,减小辞退造成的震动,降低辞退的负面影响,维护被辞退者的人格尊严,努力不结“新仇”,不让员工记恨。制度无情,但是辞退程序做到位就是在留情,在暖人心,让被辞退的和在职的员工都体会到老板和单位有人情味,值得为之奋斗,值得留念。

所以,是否辞退员工不可以用老板是否生气来判断,不可随意,即使是辞退员工也同样不可随意,要把工作做足。如此,被辞退的没怨气,甚至对单位留有好的念想,在职的与单位更贴心,更愿意为这么有情有义的单位尽心尽力尽责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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