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放高利贷的人吗_被放高利贷的人告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1:24:46 人阅读
导读: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放高利贷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放高利贷的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当然有权起...

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放高利贷的人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放高利贷的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属于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当然有权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只不过如果他所约定的利息违反了法律的最高规定,超出的部分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所以这不代表不可以起诉,这只不过起诉后也不一定能够胜诉!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最高的利率是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过24%的部分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如果利息超过了这个利率,即便放高利贷的人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也可以不偿还超出的部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可以举报

另:很多人说19年10月21后才算犯罪,其实不然,只要“超36%”就是高利贷,法院不支持超出的部分,一般“超24%”就危险了。而且你能举证他“多次”,“多人”放款,就不是单纯“高利贷”,而是“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罪”扰乱金融秩序。

被“高利贷”逼太狠,建议走法律程序,虽说本金肯定要还的,但是他违法在前,从你给他的第一笔钱开始(无论什么费用,提供凭证)法院都算作本金,如果所有支付给对方的钱完全可以冲抵本金,你就可以一分不用还后面高利贷索取的“利息”。

如果有的高利贷讲义气,感觉你的确没钱做生意亏了,他们会主动停掉利息。这时,你给自己争取较长些时间,分期还还掉。(做人相互的,他好说话你也配合,社会太平。)

所以欠帐怕是没用的,正面应对,该协商协商,该上法院就法院,多进进法院也是长见识,出来个个都是“实战律师”。(债务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别怕勇敢面对吧)

首先,是不是高利贷不由借款人说了算,由法院说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贷,也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高利贷标准

对于民间借贷是否为高利贷有着很清晰的法律规定。

在今年8月之前,如果借款年化利率在24%以上,超过部分就是高利贷。在今年8月之后,借款利率超过15.4%,超过部分为高利贷。

这里要记住是年化利率,假如借款不足一年,在计算利息时要转换成相应期间的利率。

比如,小张借款10万元,约定6个月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

经过计算,10万元借6个月,最高利息为10万*15.4%/12*6=7700元。1万元明显超过了7700元,则多出的2300元就是高利贷。

法院不会支持高利贷,但支持正常借贷部分

以上面的例子继续讲。如果小张没有及时还钱,对方诉诸法院后,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借款合同部分生效。也就是小张必须立马归还本金10万元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7700元。至于2300元的高利贷利息不用归还。

同时,起诉是还要付诉讼费,一般是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而诉讼费由败诉方实际支付。在这个案子中,借款人小张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相当于多支出了一部分。

被起诉了如何解决

可以和对方商量,告知对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会被认可的,法律规定内的会还。同时,制定还款计划,争取让对方撤诉,这样可以少缴纳诉讼费。

另外,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超过三年了,而在三年里对方没有来要过债的书面、电子记录,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但这概率很低。

以上答复希望对你有用,欢迎关注、点赞@海上招财喵 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明确的回答你,报警不能免除利息。

在我国公安、检察、法院统称司法机关,三个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单来说,三机关的分工是这样的,公安机关主要针对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处理、侦查,检察机关主要针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而法院则是对各类案件的审判。(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


高利贷因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受到国家的打击。

因高利贷被非法逼债报警后警方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则进行立案,如果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则告知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换言之,公安机关处理的是因高利贷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标准则定非法经营罪,如果是出借人在收贷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催收,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则按照具体案件的立案标准进行立案。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但因其利率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的利率,故不受法律保护。

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也不能免除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


综上所述,借了高利贷之后被非法逼债报警不能够免除利息。

首先要分情况,是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套路贷,敲诈勒索诈骗,这两个事情是不一样,性质完全不一样。但无论是那种情况,经过法院的公权力审判,这个事绝不是小事。

一锤定音!

如果是套路贷,注意提供录音录像,提供证人证明(证人证言法律效力很小,不如录音录像等资料),现在正在扫黑除恶期间,套路贷,暴力催收借款很敏感。真要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工作人员不会承担这个风险,法院会像公安机关反应情况。如果能证明双方借款并不存在,或者借款数额早已经能抵消完毕。法院会判决你胜诉。

如果你真的借了高利贷,且借款没有还清。怎么办?深呼吸,你还是有很多机会!

如果你真的借钱了,且借款没有还清,是有还款义务的。

但是庭审的时候要注意对方的证据链是否完整,包括欠条,转账记录,金额记录,对方提供的录音录像等,以及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如果证据链有瑕疵,比如只有借条或者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法院依然不会支持还款请求。

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很完整,官司再打下去你会败诉,怎么办?你还有一次维护自身权利的机会!

首先要清楚,起诉是一种救济。这一点法院和医院很像,法院是给社会看病,医院是给身体看病,你不能指望进医院做完手术后,就能像未得病那时生龙活虎。进法院也一样。

起诉只是一种事后救济途径,想恢复原样,早干嘛呢你?!

缕清楚这点,就好办了。先把帐算清楚,到底还欠多少钱,再调解,对法官说明现在的自身情况:想还钱,但没有能力。

调解有两个方向,一、如果一次性还清,必须优惠点,少还一点钱,一次性还清,大家都心静。二、分期付款,隔一段时间还一部分,利息优惠点。这些都是可以选取的调解方向。一般债主都会同意调解,毕竟如果单纯走判决这条路,后期执行很麻烦,帐拖的越久,不确定因素越多。能见到钱,比什么都实惠。

有哪些事需要着重注意?!

一定要积极应诉,千万别缩头,两眼一闭啥也不管。法院可以缺庭审理!!根本不耽误判决!!等判决结果下来,法律文书生效,想推翻,很难!等到法院强制执行,被拘留,上失信被执人,对自己个人,对家人影响特别不好!!一定会吃亏的!

还有一点,现在法院能支持的利息,是每月最多二分息。约定利息超过二分的,不想还就不用还了,当然你个人想还也可以还。

第三点,如果双方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或者无法证明有明确的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第四点,民间放高利贷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及非法公众存款罪。不过现实操作中,对于刑事处罚都是很慎重的。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自第一百九十六条至二百一十一条。最高院司法解释,《法释〔2015〕18号》共三十三条。

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谈论。

总结一下,全篇的中心思想就是,你看我写那么多,能关注一下不?????

欠高利贷反而被起诉,怎么办?

借高利贷的时候没考虑到高额的利息吗?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吗?没有考虑到还不上高利贷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合法的、违法的催收手段吗?亲朋好友、银行那么多的地方借钱为什么要去接触高利贷?法律工作爱好者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切勿接触高利贷,已经深陷高利贷泥潭的要全力维权,积极应诉。

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规定

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即若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则不需要支付利息,已经支付的应当折抵本金,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数额的,可以要求返还。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已经支付的利息在水平年利率36%以下的,不可以要求返还;若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水平年利率36%的,应当返还。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即支付借款本金应当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不可以预先扣除利息,若预先扣留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本金。

借款3万,每个月利息3000,已经还款18个月,被起诉怎么办?

因为这种情况放贷人去法院起诉的可能性较低,就算起诉和解或者主动撤诉的可能性也较大,所以我们仅仅从法律层面上来讨论这个问题。

咱们来算一笔账,本金30000元,每个月利息3000,那就是月利率10%,年利率120%,借款利率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支付的18个月利息,每个月不需要返还的部分为30000×3%=900元,应当返还部分的为3000-900=2100元。所以当你收到法院的传票时,不要太开心,请抑制住你激动的心情,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每个月还息的转账凭证)应诉并提出反诉,只要你能从支付宝、银行、微信中找到每个月还款、息的转账记录,那么你可以耐心等待法院判决放贷人将多还的钱吐出来给你,并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这件事。

1.若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此情况可能性不大,因为大部分职业放贷人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专门负责设计借贷合同和走法律程序追债),那么你所支付的所有利息都视为归还本金,也就是说你所支付的利息3000×18=54000元都等于在归还本金,实际借款本金为30000,那么他们还需要返还给你14000元。

2.若法院认定每个月多支付的2100元利息应当算作归还借款本金,那么就相当于你第一个月还款2100元,支付利息900元,那么第二个月应当支付的利息为(30000-2100)×3%=837元,第二个月归还本金部分为3000-837=2163元,到第三个月借款本金为30000-2100-2163=25737。以此类推,计算起来过于复杂,但粗略估计他最后应当归还给你的钱应该大于7800元(2100×18-30000=7800元)。

3.若法院认定应当归还的2100元不应该折抵借款本金,而应该直接返还给你。那么这18个月应当归还给你的部分为2100×18=37800元,18个月之后,你仍需要继续支付以本金30000元以月利率2%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法律才是保护你最有力的武器


若你有不同的观点或者其他问题,欢迎留言评论或者私信,你的点赞和关注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高利贷把你告上法庭?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贷。如果把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贷款都称为“高利贷”的话,高利贷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首先要说明,高利贷并不等于套路贷。套路贷是国家明确打击的犯罪行为。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高利贷中超过年息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本金和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三,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24%的,受法律保护。

第二、三项相加就是48%。

一听高利贷有的人就深恶痛绝,但不知道法律是保护到什么地步,怎样才属于违法的高利贷。

借了高利贷,是不是能只还本金不还高利,能不能少偿还高利,这样看具体情况。

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吧。

看你意思是,借人家的钱是不打算还了,你比放贷人的德性还要差,应属老懒范畴,放贷违不违法并不是你能断定的,他违法,但他敢上法院告你,法院支持他,难道你又说他收买了法院吗,你有理,你敢告他,你不需要还他钱吗,告诉你,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允许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三倍,超出部分属于无效,所以你想懒是懒不掉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醒醒吧,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