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主要证据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犯罪_虚假诉讼做伪证会怎样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9:32:34 人阅读
导读:我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关于本罪,注意情形如下:一、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

我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关于本罪,注意情形如下:

一、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该罪的,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主刑。

二、以虚假的事实提起刑事诉讼,则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题主所成的篡改部分事实依旧属于捏造事实的情形,根据其妨碍案件审理的程度来判断,如果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样会构成本罪。

四、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认定,具体列举一些情形: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骗取夫妻另一方财产

2、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的

3、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4、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5、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6、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7、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在执行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五、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本罪,从重处罚

六、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扫黑除恶应该把法院虚假诉讼列入扫黑名单,目前这类案件泛滥成灾。法官,律师,当事人都有参与虚假诉讼的事实案例。这种用法律法规变非法为合法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编造事实,伪造证据,串通协商,行贿受贿等手段骗取法院判决文书——“保护伞”,然后达到敲诈勒索,非法侵占的目的!

律师答疑:你这个不叫做申请,叫做质证,在法庭调查阶段有双方举证质证环节,你可以在这个环节质证对方提出的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如果质证意见合理,法庭是予以采纳的。至于申请,是在你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系伪造的情况下,申请对该份证据做真实性的司法鉴定。


法庭调查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甚至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法庭的任务就是查明事实,查明事实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向原告、被告及证人询问;由原告、被告双方举证来证明各自的观点等。

因此,假如被告有伪造的证据,原告在质证环节中可以明确的对其三性均表示不认可,尤其是对其真实性不认可,不认可的理由是证据系伪造的!

当然,此时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被告提供的证据系伪造,不能空口无凭的说。有一些同行在质证环节中奉行“全不认可原则”,即不管你举什么样的证据,我统统不认可。这种质证方法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很多证据本来就是原件,法官是非常清楚这些证据是真实有效的,你单方楞说不认可不但不能左右法官的判断,还会让法官对你的人品产生强烈的质疑,觉得你说话不实事求是。

有效的质证必须是有理有节的,比如对方的证据不是原件,那当然可以质疑其真实性;或者证据上的签字系他人伪造等。

如果质证该证据系伪造,光提出相反的证据有时候还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证据是伪造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了,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其真伪性。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关键证据,法院是必须受理鉴定申请的。

‘’怎么办?‘’

依我之见:这就需要独任审理的法官或合议庭判断原告方伪造的证据在民商事诉讼中的形成的法律事实的对妨害司法诉讼秩序的危害作用程度,以及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利及其他权利的危害程度是否己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

A,如果原告方以伪造的证据提起民商事诉讼,且在提起民商事起诉之前就以伪造成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诉前保全‘’,因伪造证据导致人民法院裁定‘’诉前保前‘’,就可能犯罪嫌疑人利用人民法院的诉前保全措施而错误查封丶扣押丶冻结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司法秩序的混乱和当事人民商事务的损失;

B,如果在审理或合议判决环节,因犯罪嫌疑人的伪造证据行为,导致独任判决或合议庭作出侵犯合法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判决或裁定,让受害人的合法债权丶著作权等遭受不法侵害,以达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罪恶目的,而且这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权已达到刑事追诉的‘’数额较大‘’标准的话,比照诈骗罪的刑事追诉标准已构成犯罪;

上述两种情形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妨害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产达成数额较大的应以构成‘’虚假诉讼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C,经独任审理或合议庭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提起诉前保全或民商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已涉嫌犯罪的,应立即裁定:此案己涉嫌构成犯罪,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由法庭审理发现伪造证据的虚假诉讼,进而裁定中止审理并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以‘’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才能真正遏制此类犯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当然要。

而且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对于虚假诉讼,法院不是说可以选择处罚或者不处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处罚。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

所以,人民法院必须对伪造证据或做虚假陈述的行为作出处罚。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这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了判决书中有伪造的证据,还要看是什么诉讼,是刑诉还是民诉、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过后,还没过上诉期,那正好,在上诉时候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比如说伪造的借条、欠条书面证据之类的,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笔迹、印章能鉴定出真伪,甚至书写日期是不是后来补的都能鉴定出来,现在科技很厉害。还可以在二审中对证据重新进行质证。如果是终审判决后才发现伪造证据的,就有点晚了,但还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十三种情形,其中第三种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如果是刑事诉讼,那是控方提供证据,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伪造证据,那就是犯罪行为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有个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同理,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另外,如果是公民故意伪造证据给公检法机关,试图陷害他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如果是行政诉讼,这种民告官的诉讼,由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如果行政机关伪造证据,可以给行政机关负责人罚款、拘留等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是民事诉讼中,对方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是就法说法,实践中要想发现判决书中的伪造证据很难,主要是很难举证证明,比如说公民如何举证公检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伪造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第一款: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并不必然构成犯罪,需要根据伪造证据的严重性进行判断,如构成犯罪,则可能触犯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等具体罪名。

尽管伪造证据不必然构成犯罪,但其确是扰乱诉讼秩序的违法行为,除了该证据不能被采纳外,法院还会对伪造人今晚一定数额的罚款,或者进行拘留,因为切勿在诉讼中伪造证据,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诉讼更有可能会败诉。如果律师参与其中,则可能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和吊销执业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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