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吗_公司高管为什么不能出任监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2:26:27 人阅读
导读: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你朋友的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应归纳到规模较小的公司中。而五十二条规...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你朋友的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应归纳到规模较小的公司中。而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

不能够。董事长能够兼任总司理;可是,董事长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实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变,应当处理改变挂号。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适当份额的公司员工代表,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详细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整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实行职务或许不实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一起推举一名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抉择事项提出质询或许主张。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不同: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招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陈述作业;  (二)实行股东大会的抉择;  (三)决议公司的运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弥补亏本计划;  (六)制定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计划;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买、收买本公司股票或许兼并、分立、闭幕及改变公司方式的计划;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议公司对外投资、收买出售财物、财物典当、对外担保事项、托付理财、相关买卖等事项;  (九)决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司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司理的提名,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务负责人等高档管理人员,并决议其酬劳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定本规章的修正计划;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延聘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司理的作业汇报并查看司理的作业;  (十六)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规章颁发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时陈述进行审阅并提出书面审阅定见;  (二)查看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实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本规章或许股东大会抉择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主张;  (四)当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的行为危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举行暂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实行《公司法》规则的招集和掌管股东大会责任时招集和掌管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运营情况异常,能够进行调查;必要时,能够延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作业,费用由公司承当。

“一人公司”需要设监事。

提问中的“一人公司”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57条第2款定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公司法》第57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该节中没有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监事的规定,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关于监事的问题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第二节(组织机构)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章第二节中的第51条第1款有明文规制:“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关于监事的问题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二章中第二节的规定,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或者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顺便提一句,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公司法》第二章中第一节(设立)中的第23条第4项明文规制:“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再结合第二章第二节中第51条第1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的规定——如果在没有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情况下想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那家“公司”就会因为“没有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而无法设立。

白纸黑字规定,那能知法犯规?

一 可以.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为了防止董事会滥用权力,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其规模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应过大或过小。规模大,增加了监督成本,从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规模小,就可能不能全面真正地起到监督的目的。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不是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应当设立执行董事和1-2名监事。董事会职权是执行董事负责,监事会职权是监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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