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不是股东有什么危害_董事长是否可以不是股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1:44:42 人阅读
导读:谢谢公司法专业律师王昌来的邀请,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并不一定必须由股东担任,但实务当中往往董事长都是由股东担任,而且都是大股东把持。首先关于董事长的选任规定:根...

谢谢公司法专业律师王昌来的邀请,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并不一定必须由股东担任,但实务当中往往董事长都是由股东担任,而且都是大股东把持。

首先关于董事长的选任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其次《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修改公司章程;

由此可以说明,公司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章程的修改以及董事成员的选举和更换均由股东会通过表决即可,所以对于董事长是否必须为股东并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据此可见董事长并不一定必须为股东。

反向推导董事长并不一定必须为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规定中没有说到如果不是公司股东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董事长。

结论,虽然公司法并不禁止非股东人员担任公司董事或者董事长,但是实务当中往往董事席位均由大股东把持操控,因为董事席位乃股东之间必争之地。

谢题主,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它并不代表作企业负责人必须要‘寸步不离’的死守在企业!关键是企业的组织架构中各级领导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责、权、利是否对等!说白了,也就是该干什么。干不好会怎样处理。企业是按照组织行为来操纵和运营的。并层层负责。只要能明确的做到这一点,主要负责人是可以‘抽身’忙其它事宜的。反之,如果应该明确的责任,己明确。相对的权力也跟进放到了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再去干预部门正常工作,将造成部门管理者极大的被动。食得其反!


首先董事长和股东在公司法的属性上是有本质的区别

第一董事长的属性是管理职能。

第二股东的属性是公司的所有人是真正的公司控制人。

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长和股东的产生机制上来讲。董事长。不一定是股东。仍然是由股东会推举而产生的。委托董事长来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的公司,可以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股东,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董事长一般都是由股东来担任超过51%股权的股东可以为董事长这个是顺理成章的。

股东本质上是投资公司的投资人,拥有相对应的公司股权也是公司真正的控制。当然可以不担任董事长。

公司法关于董事长的担任条件和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一切以法律规定为准。

法人代表不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首先,在法律上并没有法人代表这一概念,你所说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企业章程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关于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应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很好理解,如果我们和某一公司签了合同,这个公司后来违约,我们起诉的应该是这个公司而不是它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如果公司已经解散或者注销,那么公司尚未清偿单位债务有谁来承担呢?当然是有股东来承担,因为股东是公司的开办者,所有者及受益者,因为债务也应该有股东来承担。一般情况下,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来承担责任,有约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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