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旷工处理是怎么处罚_旷工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17:24 人阅读
导读: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按劳动部门解释,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按劳动部门解释,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


一般来说要连续矿工3天或累计15天(一年内)单位才能直接开除。但如果你矿工的这两个小时正好因为你没在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是可以开除你的,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这个问题,我公司之前也经常碰到,我曾经详细的调查统计过他们旷工的原因。

一般来说,大部分人是因为个人有急事就直接离开公司了,事后也没有解释。有些少数可能是因某些原因的确对公司制度不了解,总觉得领导没看见就可以偷懒不用来,也有极少数是无视公司制度故意挑战违反。


一般公司在处理员工旷工方面,一般都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规定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旷工期间拒接公司联系电话,超过一定时间,没有公司能够接受的解释理由,而且频繁旷工,公司也会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们公司,我们一般不会直接这么做,在没有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如果员工是第一次旷工情况,我们人力部门会跟他面谈,强调公司制度,提醒他有关公司规定,包括外出,请假等制度。来督促员工及时改正。当然对于那些无视公司规定的,公然挑战公司制度的,我们会根据法律对旷工的定义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各家公司在执行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别,但总体上还是要依照法律,以教育纠正为主,不得已才会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有劳动法吗?

每个公司都有明文规定的,迟到早退,病假,旷工,还有加班该如何处理的,你就按公司规定去帮,然后在查清旷工的真实原因,在酌情处理一下就行了,如果是小小的个人单位那老板想怎样就怎样了,老板说的就是规矩的!

  

1、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的处罚规定。  

2、员工旷工4天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那么单位可以以此辞退员工,同时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但是工资部分是不得扣除的。

一次旷工厂里应该不至于辞退,但也应该接受罚款处罚。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劳动合同约定,也可以由该企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做出具体规定。2、劳动者旷工,会对所在企业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企业按照规章制度对旷工者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再说150元也不多,劳动者理应接受。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多次旷工,可以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扩展资料: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旷工和迟到、早退不一样,处理方式较为特殊,一般是: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其理由是: 旷工的概念,是指职工不请假而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以及病假、事假,都不属于一个性质。 迟到、早退以及病假、事假,都是事先,或者事后和企业进行说明而缺勤,因此可以通过扣工资、扣奖金等方式处理。 而旷工属于无故缺勤,对企业的生产以及其他正常出勤员工的心态等影响都比较大,所以必须通过严厉的手段进行教育和管理,绝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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