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提离职批不批都可以走_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3:46:55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可以中止工作,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走人。劳动者应该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的第31天自然日中止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

  劳动者可以中止工作,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走人。  劳动者应该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的第31天自然日中止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员工提前1个月提辞职,领导不让走怎么办,这里给员工出几种建议,可以对号入座,针对性选择。


1,按一个月离职交接周期正常工作,提前提醒并确认工作交接人和交接日期,用行动显示确实去意已定。

只是说一次,领导可能认为是一时冲动,或者是以退为进的伎俩,多说几次可以证明这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2,对自己提出离职后公司无人可交接,招聘来不及,换人做不了的情况,可以予以理解,帮助领导建议解决方案。

我有一个前同事,就是这样做的。她向公司提出离职后,留够了一个月离职交接时间,但是接替她工作的人也是在职的,替补人员的招聘周期加上离职交接周期一起,时间超过了她的离职交接期。她一方面整理好自己工作的相关文档,另一方面主动告诉领导,愿意利用周末时间暂时处理接替人到位前的相关工作。

她的行动获得了老板的认可和欣赏,她以后的跳槽背调,老板评价特别高。


3,对于只是有一些不满,但不是真想离职的,可以借此机会提要求,如能得到满足,可以接受领导挽留。

如果领导能帮助处理不满意的地方,顺着领导的挽留留下来,也有台阶下。


4,对于领导“我不好过,也不要你好过”的报复性留人,注意理性做好工作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需要法律途径解决。

在妥善准备交接材料,处理善后工作的过程中,做好证据保留。

录音,复印,拷贝等,都是保留证据的手段。

如果交接周期将到,但领导还是不肯放人,一方面和领导商量解决,另一方面和人事方面沟通,底线是求助于法律途径。

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老板没有权利不准你辞职。

二、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三、只要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人,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公司不给你结算工资和不让走都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

您好,我在工厂做了十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和很多在产险做普工的朋友都有聊过,特别是近几年出现招工难,而且现在派遣工的工资比正式工可能还高,于是很多朋友都说,宁愿去劳务派遣工资做派遣工,也不愿意进厂做正式工。当然,工资高并不是核心原因,主要是人家说派遣工没有那么多杂七杂八的规矩!什么辞职要提前30天,提前走人还要扣工资等等。实际上现在很多派遣工只需要提前7天提出离职就可以走人。

而且因为招工难,特别是年底这些特别的时间,员工是肯定想要回家过年的,而工厂过年只放10天左右的假,因为很多朋友不得在年底辞职后回去,年后再出来找工作。但很多公司因为年底缺人,又不好招人,于是想出了所谓的“每月辞工有名额限制”的方式,要么对于员工的辞职直接不批,要么就是说当月辞工名额满了,不批准离职,总之就是一句话,想要走,那就别要工资了,否则不批准离职!

因此,很多朋友就会问,如果自己的确有急事离职,但公司就是不批,如果直接走人,工资也不要了,是否可以?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直接走人,工资也不要,的确可行,但要看自己的工作内容来定!

如果是一线工人,很多公司就巴不得员工自己走人不要工资,实际上这个对公司不会产生什么太大的影响,因此如果是这类岗位,那可以直接走人。但不建议!

如果是一些核心岗位,比如技术类,突然走人,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短时间的困难,因此可能带来损失,那么一定要注意了,最好不要这样直接走人。

二、这种直接走人,如果没写辞职单,那只能算旷工,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写了离职单交给公司,在没有到期前走人,那这种算劳动合同解除。

如果没有写离职单就直接走,那只能算旷工,除非公司以你连续旷工为由辞退你,劳动合同才能正式解除,如果公司没这样做,那劳动关系实际上一直存在,直到过了一年以后。

三、如果直接走人真的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然,这个损失,不是公司随口说说就行。公司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你直接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并且要证明你承担多少比例,另外这个损失额度是否合理。

如果公司追究你的赔偿责任,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此时,公司也就要支付你离职工资。

但一般生产线员工,直接走人基本不会给公司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公司也没办法有效证明。因此不用太担心。

但不管怎样,最好还是写了离职但告知公司,如果不能等到30天就要走人,最好也和公司说下,这样公司有心理准备,然后你不要工资直接走后,公司也不会怎么样!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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