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小一点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比较大,另外还有综合家庭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大点的孩子就要根据孩子的意愿了。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离婚案件审理的重点,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依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三种情况:
一、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原则上一定是跟随母亲的。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还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除非孩子的母亲放弃。
二、如果孩子是在两岁到八周岁之间,那么看谁的条件更利于抚养孩子成长。这里的条件呢,不只是指收入,还包括您的学历,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时间来去照顾孩子等,目前孩子跟着谁生活等综合判断;
三、如果孩子8周岁以上,法官会单独询问孩子问孩子的意见,是喜欢跟爸爸还是喜欢跟妈妈,问题虽然残酷,但是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认知和判断,其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
总之,无论大人之间的恩怨如何,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孩子跟着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
孩子十个月,父亲拿到扶养权的概率很小,除非有证据表明,过错一方在女方,而且今后不能保障小孩能健康的成长。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孩子看由哪一方抚养更利于孩子的生活;十周岁以上遵循孩子的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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