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多久以后不能要求赔偿_劳动合同到期未签,如何要求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1:15:56 人阅读
导读:两年没签合同,是不是超过时效没有赔偿?这是劳动维权的时效问题,正确的说是没有超过时效。虽然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的追诉期是两年,但是,...

两年没签合同,是不是超过时效没有赔偿?

这是劳动维权的时效问题,正确的说是没有超过时效。

虽然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的追诉期是两年,但是,追诉期的开始计算时间是从,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两年没有签订合同,你现在如果还在这个单位的话,你的追诉期还没有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年之内支付双倍工资,一年之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的申请计算时间,应当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算起。你的话应该是从一年前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还有一年的有效期。

不过这儿有争议,原因是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反正是各地有自己的把握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维权部门,12333。

记住单位给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即使是他给你交了保险也不行,如果他拿出一份假的劳动合同呢?那就属于劳动争议,你可以申请仲裁。


1、因公司在与你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同意续签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分析: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你公司不同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分析: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规定,你在公司工作N年,公司应向你支付相当于N+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出具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之规定,公司应当为你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办理档案与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最后,你最好与公司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在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从你的描述来看,公司如果是无故辞退,甚至要给你赔偿。

但是,回到现实,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无故辞退你?没有证据的话,也白搭。

职场反黑第一人朱光兵解答如下:


1、工作了五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随时离职并要求结算工资?不仅可以要求离职结工资,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两倍工资差额等各项权益。


2、根椐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还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3、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违反公司及劳动法相关规定,或者劳动者自愿辞职的,那么没有经济补偿。

但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以身体原因辞职的,那么公司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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