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电话_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那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7:32:37 人阅读
导读:联系: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隐患的一种。区别:重大危险源是一个具象概念,重大事故隐患是一个抽象概念。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

联系: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隐患的一种。区别:重大危险源是一个具象概念,重大事故隐患是一个抽象概念。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主要是对危险源的识别,对其性质加以判断,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进行提前进行预防,以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危险源辨识主要针对一些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事故隐患针对作业产所、设备设施方面的隐患。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50”。

重大危险源不一定是重大事故隐患,比如,一个很大的汽油罐,它是重大危险源,但不一定是重大事故隐患,只有这个油罐漏气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情况时,才叫重大事故隐患

  工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违章指挥是企业行政方面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安全规程或规章制度,命令或指挥工人违章操作或冒险作业。明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作业现场不仅存在着事故苗头,而且这种苗头已非常明显,如果不采取措施,就将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或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职业危害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作业场所存在着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尘毒危害和工业性毒物,如果不采取防治措施,将直接危害职工生命健康,导致职业病。  一、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建议企业停止违章指挥、改变让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企业方面应当及时研究工会的意见,不得推诿,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二、工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现场指挥人员建议将职工撤离即将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现场。企业或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研究工会的建议,果断地作出处理决定,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工会对解决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对职工撤离即将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现场,规定的都是向企业行政方面提出建议,而不是去直接制止或组织撤离。这是因为,按照企业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权是厂长、经理的职责,同时保障安全生产也是厂长、经理的职责。涉及生产的指挥和组织问题,应当由企业、公司行政决定。工会为了维护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权,企业行政方面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工会的建议。工会的建议权,与企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事故,不仅会造成职工生命和健康的损害,而且也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工会行使这一权利,防患于未然,不仅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且也保护了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维护企业行政的指挥权威,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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