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概念区别:
1、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你在违反了一些治安条例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你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程序,刑事拘留的结果可能是批准逮捕,准备接受检察院的公诉,也可能因为各种情况如证据不足所以释放,也可能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2、劳改:劳改是介于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一种处罚措施,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由法院审理。
3、坐牢:即在监狱内服刑改造。
二、对待的区别:
1、拘留: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劳改:国家组织犯人从事生产建设劳动,并促使犯人在劳动中得到改造。
3、坐牢:《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三、案底记录的区别:
1、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2、劳改:会留下案底。
3、坐牢:会留下案底。
一、区别:
1、性质不同:(1)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2)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3)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1)劳改对象是罪犯;(2)劳教对象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3)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场所不同:(1)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2)劳教在劳教所执行;(3)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监狱管理局和劳改局是一回事。只是劳改局是过去的叫法,而监狱管理局是新叫法 。 我国的监狱在1994年以前,称为“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即劳改队,因此,省级的管理部门称为“省劳改局”。1994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后,各劳改队先后更名为“监狱”,省监狱管理部门称为“监狱管理局”。
劳教所,亦称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管理所。
指对违犯法纪而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决定劳动教养,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所和机关,是改造犯人、造就新人的特殊学校,也是特殊事业单位。它既不能与一般农场和工厂设在一起,也不能同劳动场所混合。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管辖,人民检察院对其活动依法监督。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广义的监狱包括劳教所,而狭义的监狱与劳教所的主要区别就是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父亲有交通肇事罪儿子能否考公务员_父母交通肇事罪孩子能考公务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