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带的款妻子必须还吗_妻子欠钱,丈夫是否要替妻子还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2:33:00 人阅读
导读:当然可以,有这个心,当然好,家和万事兴。首先,既然一个男人选择了与这个女朋结婚,那么你们两个人就是要一起生活下去的,要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再者,夫妻同体,妻子...

当然可以,有这个心,当然好,家和万事兴。

首先,既然一个男人选择了与这个女朋结婚,那么你们两个人就是要一起生活下去的,要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再者,夫妻同体,妻子欠了钱,丈夫有义务帮她还钱。如果这笔钱用在了其他不正当的人际关系或者生活工作中,那么作为丈夫,是你没有处理好与妻子之间的关系,没有事事想着与她沟通。如果这笔钱用在了家庭和生活中,作为丈夫,就更有义务帮妻子还清债务了。

法海一粟认为,基于题目中的描述,需要区别涉案债务的性质。就是说,该债务是夫妻债务,还是公司债务。

1、妻子借款时是何种名义。从题目所描述来看,妻子是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的。而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借款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妻子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二是以公司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前者属于个人债务,后者属于公司债务。

2、妻子以自己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对此,在法律上,应当认定该项债务属于妻子个人债务。如果妻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债权人可以据此要求妻子承担还款责任,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妻子以公司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这种情况下,涉案债务就是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更与夫妻债务无关。

4、如果夫妻以自己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从题目所描述的内容来看,涉案借款是用于公司经营而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至少没有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法海一粟的观点是:不能。这是因为,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涉案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另外,该借款也不能认定用于“共同生产经营”。这里的“共同生活经营”应当是指合伙经营而不应当包括公司经营。

5、丈夫有无义务协助偿还妻子的债务。如果是公司债务,当然无需协助偿还;除非题主自愿。如果是妻子个人债务,丈夫协助偿还也未偿不可。毕竟是夫妻关系,帮助妻子分担一些责任,作为丈夫也是应该的。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丈夫协助妻子清偿个人债务,并非是本份而是情份。就是说,这里没有所谓“义务”的问题,一切均应自愿,不能强求。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属于你们婚后的贷款,法律规定是应该你们共同承担还款,若没有领证只是老公的个人欠款,跟老婆没有关系。

需要的,我身边的一朋友,他老公在外出轨一女的六年,打了300万的借条,直到债主上门她才知道,后面就是打官司了,他老公还不上去坐牢了,她一个人带儿子,扛了150万的债务打工还债,房子被法院抵押了,住到孩子满十八周岁,如果债务还还上,房子就抵债了,那房子还是她当初卖了北京的一小户买的,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不能剥夺对方的知情权,打击高利贷,支持夫妻共同签字共同还债,鄙视不健全的24条,我看有多少人同意,点赞,产生利润的都有风险,放贷吃利息那么好吃吗?自己也是有风险责任的,想钱想疯了!是国家造成的,让国家赔偿债权人,如果法律规定共同签字共同还,债权人肯定让夫妻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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