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和交通事故伤残_工伤十级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14:46 人阅读
导读:1、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但是不清楚这两种鉴定有没有时间上的顺序?如果先做工伤鉴定,那么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会不会参考工伤鉴定的结果?或者说两者会不会互相影响?答...

1、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但是不清楚这两种鉴定有没有时间上的顺序?

如果先做工伤鉴定,那么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会不会参考工伤鉴定的结果?

或者说两者会不会互相影响?

答:只要在有效时间段内,先做哪一个无所谓。

两个伤残鉴定之间不会互相影响。

2、交通事故最终理赔的时候依据是不是完全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答: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不知是伤残赔偿,还包括别的很多赔偿。

对于伤残赔偿,伤残鉴定结果是唯一的依据。

二者得到的残疾赔偿金不一样,交通事故残疾还有精神抚慰金,工伤没有,二者评定的标准也不一样,二者得到的待遇不一样

1、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和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不一样。

2、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如果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话,一是由法院指定国家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一是由双方协商 认同的司法鉴定机构。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更严格(例:同样10级,工伤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即可,但交通事故中,以腿为例则要两腿高度差 6CM才可)。3、赔偿额计算方式不一样,工伤的支付是个长期过程,一次性支付的数额很少,而且对受害者不利,而交通事故一般是一次性赔偿,数额大但无延续性,除非另有约定。

工伤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者的适用范围、鉴定主体、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均不一样。

赔偿的计算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伤残系数(九级伤残系数为2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首先要明确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并不全部属于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我认为将会得到部分双重赔偿,即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赔偿项目都可以得到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和工伤三者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的损害性质根据不同的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这是划分是否负刑事责任的标准,致人轻伤至重伤的要负刑事责任。

你说你是轻伤,这是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而作出的。

因刑事、民事(不含工伤、交通事故)和行政行为致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是根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而作出的(你的伤残程度应该根据这一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作出。

工伤伤残等级是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而作出。

他们本质区别在于: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

3、他们的意义和险类不同。工伤主要针对企业难以避免的生产事故,对伤者和企业带来较大的意外损失,所以他主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在出现意外,都有一定的保障。核心还是劳动保障,属于社会险。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综合比较,工伤事故的伤残待遇比交通事故更容易评残,待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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