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上级部门叫什么_基层公证处是什么部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3:00:43 人阅读
导读: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属于司法局下属...

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处属于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总体规划由司法部统一部署,和公检法没关系。

公证费的标准请咨询当地公证处,因为种类太多,标准不同的。有些是按件收取,比如委托,声明,300-500不等。协议类有些按件,有些按标的额。继承是继承额度的2%。

老婆在县级的司法局工作,日常工作内容也包括公证处这一块,简单说说,不保证100%正确,仅供参考。简单说公证处就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一般没有财政拨款,就县一级的公证处,会有公证员助理若干名,相当于传说中的临时工,肯定没编制,有些地方也要求持证上岗,不过考这个证比较简单,基本上有关系的都能进去;再上面会有正式的公证员4,5个人,一般是事业编制(各地情况不同,不排除有些地方是没有编制或是行政编的),也不用非得做过律师,只要你通过国家公证员考试或司法考试,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职业背景或2年以上公证处工作经历,由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提名,然后报省里审批通过,就可以成为正式的公证员;正式的公证员上面一般还会有一个主管领导,一般是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的工资较低,可能和当地的一般工人差不多,正式的公证员工资较高,有些地方按具体业务量考核。公证处本身出不了任何证明,只是把别的单位的相关证明拿来给你做一份公证书,证明你的那些证明是真实的,可以充分必要地出你想要的公正结果。这段话说得很绕,但事实就是这样,举个例子,比如你想继承亡故父母(举例方便,非不敬)的财产,但银行不能说给你就给你呐,于是你就得证明你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至于怎么证明,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多情况都需要公证员本身的经验来判断,总之就是把那些需要的材料收集齐拿给公证处,公证处负责证明那些材料可以充分必要地推断出你确实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给你发公证书。至于公证费,就看你那些材料是怎么找来了,如果需要公证处帮你收集,那费用可能就海了去了,如果都是你自己找来的,那费用就相对较低。

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处是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证明机构,其权利和义务由特定的法律进行规定。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任何地方公证处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的司法局。根据《公证法》 第五条 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但是,当事人应该清楚,司法行政部门,只是具有鉴定检查的权力,不影响公证处独立行使权力,办理公证业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8条公证机构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管理办法里没有“基层公证处”这名称,可能是你们那边的人把区,县公证处称为基层公证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证机构一般都称为公证处。

公证处是事业机构,其上级管理部门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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