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可以主张多久_追索二倍工资的赔偿金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6:24:26 人阅读
导读:最长11个月。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

最长11个月。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因为第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绝大部分省市,仲裁时效都是逐月计算或者从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次日起算

双倍工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主张:双倍工资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本来就应该得到的工资,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惩罚性工资。对于这两部分工资,你向单位主张的时间长短是不同的。(1)对于正常工资,你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的一年内提出;(2)对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工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其实是有不同做法的:第一种做法是应该按每个月逐笔在一年内主张;第二种做法是应该在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在一年内主张;第三种做法是认为惩罚性工资也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应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每日讲法观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1个月。

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请求,虽然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类型案件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点为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一定的争议。

实践中,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主要有如下三种:

自用工之日起次月,逐月分别计算一年仲裁时效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从第2个月开始分别逐月计算仲裁时效。

  • 2020年2月对应的时效期间为,2020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日;
  • 2020年3月对应的时效期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
以此类推。如果劳动者在2021年5月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给付双倍工资,则2020年1月—4月份的双倍工资已经超过时效,无法主张。

自入职满一年或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次日开始计算一年仲裁时效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一年,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自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推一年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1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一年。

如果劳动者在2021年5月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给付双倍工资,向前倒推一年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期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结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双倍工资赔偿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虽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类型的仲裁案件时效为一年,但是起算点规定的较为模糊。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争议较大。但是时效为一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没有争议。

请问罗大律师:工作第一年签过一年合同,后来没有续签,已经快五年没签合同了,也没交四险,就是每月工资里给二百元钱算是五险一金,这个企业合法吗?假如被这个企业辞退了能得到哪些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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