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是每个月,是每年的5月31号之前
网上申报年报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请使用档案袋报送纸质申报表,在档案袋上注明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纳税人编码、所属社区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报送申报表名称及所属时间。
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会议内容免去汇算清缴义务的两种情形中,年度综合所得低于12万容易理解,那么怎么算补税金额较低呢?在这里不猜测,等国家税务总局下文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后,属于上述两种免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不需要在2020、2021年进行2019、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了。
但该次会议还强调:
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具体汇算清缴的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这个惩戒视情节严重情况,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条例、刑法、行政法规做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也可能涉及刑事处罚,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如果个人信用受影响了,可以通过进行公益活动修复。
根据需要调整的项目,是属于资产类,还是扣除类,或者收入类、其他类,分项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晰表中。共分四拦: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_死刑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两年后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