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发生在路口的道路交通事故,要看路口有无让行标志,如有让行标志,要按让行标志让行,如无让行标志,要让右侧路口来车先行。你根据上述路权让行的原则对照一下,就可以分出主次责任了。
2、在主次责任明了的情况下,你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和对方无证驾驶是对等的。对方非带安全头盔如果是主要因头部受伤或头部受伤较重的话是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如果是其他部位受伤,影响不大。
3、你明知是报废车辆还开上路行驶是要被吊销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而出交通事故的,加重责任。其它不清楚 的律师咨询贴吧去问认证律师们
首先开报废车上路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报废车是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因此所有的赔偿事宜需要肇事者本人承担赔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报废车还是会被扣留,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划分,需要承担事故相应的法律责任,1、无证驾驶报废汽车的,有两个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分别处罚、合并执行。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7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无证驾驶报废汽车,有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无证驾驶,另一个是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无证驾驶的,应当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者分别处罚后,合并执行。我说的这只是简单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责任,你说的事情责任太大了,最后只能有交通事故科解决了。
怎么回应有些人假借对你好的名义_如何反驳别人说的“我这都是为了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