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净身出户的多半是渣男,甚至是吃软饭的角,房子是男方购买的凭什么叫男方净身出户?房子是女方挣钱所购,男方无能成渣男甚至出轨,净身出户是必然的。房子是男女双方共同购买离婚时女方要求男方净身出户,而男方同意另当别论,如不同意那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
一、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行为,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请冷静,首先的证据充分,请人去找证据是要一定花费的。另外即使是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会酌情支持赔偿。但是赔偿约在5万左右(各地情况略有差别)。
同时,可以持续关注宝强的离婚案子。她们关于财产分割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有以下行为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嘛,好聚好散、友好协商(不愿意另当别论),也没有必要去法院,诉讼成本高啊!
谢邀回答
问题:如果丈夫出轨了,你会让他净身出户吗?
回答:
作为一个婚龄23年专注女性成长领域的已婚人士,我的回答是:不会。
因为即便是男方出轨在先,但于情于理都不该让他净身出户。
1、于情:
相信男女双方牵手走进婚姻的那一刻,彼此都是抱着相恋终身的心态。
至于如今男方出轨,想必其中会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不从根本上探究原因,寻求有效进行解决办法,而只是单纯的追究责任的话,那只能说你们的情分早已名存实亡,你们的情感即便丈夫不出轨,也不见得有好的结局。
可即便如此,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的夫妻,即便出轨也罪不当诛,总也该给他的生活留条后路,不至于让他净身出户,也算是仁至义尽。
2、于理
无论是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还是已经做过婚前公证的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应有相应的拥有权。
因此,即便丈夫出轨,于情于理,让他净身出户的做法,都是有失偏颇。
最后奉劝所有的已婚者: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1、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净身出户只有处于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拥有权,或者是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份财产,用来抵付对未成年孩子抚养的费用还绰绰有余,法律会支持,才会净身出户。
2、要净身出户,只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
但协议也不能利益归于一方,如果利益只归于一方,那协议也可能会被判无效。所以在婚姻签协议的时候,最好写明双方的利益。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中,双方如果决定离婚,一方要求另外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除了身体任何东西都不带走。
如果一方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另一方不愿意,那这种愿望难以实现,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只是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常常是80,90后离婚时,女方对违背结婚誓言男方的霸气回应,是一种挽回感情的无奈说辞,更是一种对婚姻背叛者的惩罚手段。
“净身出户”常常出现在影视剧的对白中,那么现实社会离婚时能不能要求另一方“净身出户”呢?举几个小案例,分情况详细分析一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该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大额“赡养费”为离婚前提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该案中的协议内容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离婚自由,显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
案例二:男女双方结婚时在婚姻协议中约定“任何一方有婚外情都要净身出户”,此类约定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对于“任何一方有婚外情都要净身出户”的约定,其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属于夫妻双方自愿签订,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是可以参照约定来处理的,但分割财产不得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和原则。
案例:李某与一女子发生婚外情,无奈与前妻离婚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所有房产、汽车都归前妻,孩子也跟女方生活,李某净身出户。现在李某后悔了,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合不合法?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该案中男女双方所订立的离婚协议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处理,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反悔。所以,自愿达成“净身出户”的协议,没有违法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不是出于自愿或合法有效的婚前协议,若要强制性要求一方“净身出户”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另外,“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定义不明确,建议夫妻双方对“净身出户”的具体含义和内容约定得详细、清楚,避免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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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是前妻,那就说明你们已经离婚了。本来在离婚的时候你就是净身出户。现在她又倒过来问你要钱。说明你自己太软弱了。或者说你在离婚前本身就有一个把柄被她抓住了。否则你怎么会净身出户呢?面对这种事情, 无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果断,不要优柔寡断、拖泥带水的。否则的话,问你要钱的事情将会源源不断,让你喘不过气来,你更不会有一天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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