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_婚后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0:06:01 人阅读
导读:首先,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将房屋权属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

首先,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将房屋权属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在婚前的房子归个人所有。

而在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就是说是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把房子财产分割出去。

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按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尚未付清,未取得房产证的,对采取住房抵押的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处理方法:法院会按照已经交付的部分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还贷。当事人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的时候,按照竞价原则处理,双方获得财产。

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新婚姻法公布后,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上写了男女双方名字(应视为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仍然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各持有房子的一半产权。买房时男方父母留下了出资买房的凭证,在子女离婚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因为在将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姓名的时候,该房子已经成为男女双方共同共有的。离婚时,女方有权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半。

他是在蒙你。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不管你们的工资是谁多谁少,或者其他收入比如股票等,都是共同财产;而不是说谁挣的多,离婚时谁就该分的多。同样,还按揭的钱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当时并没有从形式上把你们的工资存在一起罢了,次数多少并不是分割房产的依据。如果他有过错,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房产应该平分。如果一方要房,应会另一方一半房价;如果双方都想要、或者都不要,可以出售后分割。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也是先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会由法院判决。

对于婚后的房产,分配上有一下几种不同的情况,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第一,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出资购买的,那么离婚之后,该房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第二,如果是为了结婚而在婚前买的婚房,可以看成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离婚之后,按照各自的当时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第三,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么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各半平分。

第四,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购买赠个家庭的,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第五,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别人赠予,而没有赠予另一方的,可以看做对个人的赠予,离婚之后,对方无权分割。

以上就是分割单位基本原理。但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有详细的问题可以和我联系,或私信我,我会尽力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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