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带薪年假_劳动合同法年假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2:04:44 人阅读
导读:年假,又称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所有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都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年休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

年假,又称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所有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都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年休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当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而《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劳动法》中可能没有考虑到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执行,不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是都有相同效力的,违法就是违法。尤其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一样是有强制约束力的,相应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年休假应该如何维权?

首先,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年休假制度,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当职工举报以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查实之后,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要求,首先对用人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或者已经超过时间无法改正的,应当向劳动者按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职工的日工资收入,一般是按照月标准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

21.75天是怎么来的呢?一年有365天,扣除52个周末104天,平均到12个月是每月21.75天。法定节假日的11个休假日,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发放工资待遇,所以也按照正常出勤来算。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逾期之后,劳动监察部门除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外,还要额外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等金额的赔偿金。这不是经济补偿,而是一种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不支付赔偿金,劳动保障部门或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职工年休假的天数怎么算?

企业职工有专门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休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是,职工必须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我们理解,如果我们中间失业了一段时间重新加入就业单位,以后就不属于连续工作了。因此单位新招用的员工,如果不是工作接续满12个月以上的话,第1年可以不用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主要分为三类: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10年以下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注意累计工作时间是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计算是按整天计算,尾数不计算。如果我们应享受年休假5天,可是7月1日才转换的新单位。按比例计算,我们的新单位只能享受2.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国家在计算的时候只计算两天。

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具有自主权。劳动者不要以为带薪年休假是自己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实际上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结合自己的生产和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劳动者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单位一般也不想强制安排劳动者休假而得罪职工,影响工作积极性,如果能够双赢,这是最好的。

总体来看,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这种情况下,未来带薪年休假的落实会越来越严格,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的。

↑↱点击“有事找律师”头像,点击➜问律师,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记得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


职工的年假是详细的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需要明确的是: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其中的累计,不是只考虑在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本人累计的工作年限。


关注我们的头条号

点击“自定义菜单”

随时随地咨询法律问题

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才有相关的规定,指的是累计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以享受带薪年休,但是一般的公司都是规定在本公司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看个人工作年限决定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另外,用人单位不应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年休假天数,而应以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即劳动者服务该单位以前的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一并计算)。 用人单位,如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则应支付日工资收入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我认为:你单位年休假只给3天的休假的行为,除了违反你所说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款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违反了第2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1)“企业加班只给平常的工资却不是给1.5倍或2倍的加班工资”,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2)“年休假只给3天的休假,不给满5天。”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应支付日工资收入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3、问题中的1)、2)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况。2)同时符合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况。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