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_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0:45:46 人阅读
导读:会判刑。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

会判刑。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上述法律对聚众斗殴罪刑期做了细分,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的量刑,人民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候要综合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是否系聋哑人、是否自首、是否立功、是否取得受害人或家属谅解、是否系从犯、是否有前科、认罪态度、是否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渝高法〔2014〕130号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具体量刑指导意见如下: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行为实施方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聚众斗殴人数双方参与人数超过十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单方参与人数超过六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4)聚众斗殴二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5)聚众斗殴造成破坏交通秩序的,但尚未严重影响交通公共秩序的,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基准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合或者交通要道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行为实施方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基准刑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中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的,属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4)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5)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3)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我国刑法学理论认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于该行为是否符合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任何犯罪的认定都要求行为人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的一致,而没有要求行为人的犯罪对象必须具有与行为人同样的主客观要件,斗殴参与者仍是对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对对方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构成聚众斗殴罪并不必然要求对方也必须具有斗殴的故意,斗殴时,如果相对方因为力量悬殊,只能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时,也不应要求其有互殴的行为。单方纠集他人以多数殴打少数的斗殴形式经常出现,否认其构成聚众斗殴罪,可能使得暴力程度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结伙殴打他人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利于社会安定。审判实践中,对单方聚众斗殴行为可成立聚众斗殴罪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