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对方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_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会依法赔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3:48:54 人阅读
导读:视情况而定第一:肇事车辆于车祸现场立马逃跑属于肇事逃逸第二种:车祸现场有人身伤害,未等待救援车辆,自助救援受害者,送去就医,离开现场不属于逃逸至于保险按《保险合...

视情况而定

第一:肇事车辆于车祸现场立马逃跑属于肇事逃逸

第二种:车祸现场有人身伤害,未等待救援车辆,自助救援受害者,送去就医,离开现场不属于逃逸

至于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肇事车辆于车祸现场未停留,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交强险会提供赔偿(若保险公司拒赔)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答案是,保险公司不赔偿

依我之见:‘’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仍须承担赔付责任而‘’不得免责。‘’

为什么‘’逃逸‘’了,保险公司仍须赔偿而不能免责呢?

一,因为国家设立机动车‘’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发展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损失会巨大,没有强制性的保险作坚强后盾,机动车主一旦无法赔偿受害者损失,一方面会阻碍交通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因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和赔偿将会成为严重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开展对因交通运输过程中的‘’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强制赔付的‘’交强险‘’。即依法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司机,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故意行为,而是因主观上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导致操作失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依据交警部门确认的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按规定赔偿。

二,那么,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陪‘’呢?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于无证、醉驾丶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的事故丶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等四种情况保险公司在垫付赔偿款后有权向当事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只有上述四种情况保险公司才有权‘’免责‘’。

三,交通事故逃逸,尤其是‘’逃逸‘’行为是主观故意的,为什么就不能‘’免责‘’呢?因为交通事故和逃逸实际上是两个行为,既前一个‘’交通事故‘’(主观过失),后一个‘’逃逸‘’(主观故意),前个主观过失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恰恰就符合‘’交强险‘’的强制赔偿的规定,所以,因主观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付,而‘’逃逸‘’的行为只能加重违法者自付的比例而已,而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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