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人身保护令吗_人身保护令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9:28:57 人阅读
导读: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等暴力行为做出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等暴力行为做出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专章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予以系统化的规定。中国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既吸收了国际反家暴法的成功经验,也注重中国国情,汲取中国司法实践的经验,是反家暴法中对受害人最重要、最有效的救济措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签发保护令”。保护令的作用在于迅速、有效地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实施保护,因此,对于保护令的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在通常保护令之外,设立紧急保护令,是情况紧急时适用的暂时性司法救济措施。所谓情况紧急,是指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已使受害人处于紧急危险状况中,签发紧急保护令旨在迅速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紧急保护令有利于及时阻断家庭暴力,避免暴力升级,是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有效措施。

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这事儿听起来就让人心寒、令人发指,用烟头烫自己母亲的脸,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我特意去找到了题主说的这个新闻,这名不孝的儿子,不只用烟头烫母亲的脸,甚至还在酒后殴打母亲,老人忍无可忍才选择报警。公安机关最后对其儿子罚款500元,还拘留了10天。老人虽然70多岁,但明白这样的惩罚也许不会让儿子停手,在民警的建议下,选择想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也当天作出了裁定书,批准了老人的申请。现在,裁定书已经送达了老人手中和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和派出所。

对人身保护令不了解的小伙伴可能要问了,这保护令到底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我询问了律师,得到的解释是,人身保护令裁定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在这个案例中就是不孝的儿子)殴打、威胁申请人(被烫的母亲),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搬出对方共同的住所,甚至禁止在申请人住所200米范围内活动。如果被申请人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可以协助执行,让老人得到保护。现在,有很多被家暴的妇女曾申请过这种人身保护令,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但在这个新闻里,这个烫自己母亲的儿子就是跟父母同住在一起,根据新闻里的描述这个儿子是家里的老二,还应该有个哥哥,不知道当这位哥哥知道自己母亲被弟弟烫的时候,心里什么感觉,会有什么举动。还有一个细节,在给这个儿子所在的新民市看守所送裁定书的时候,这个二儿子还癫痫病发,现在已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辖区处理。

清关难断家务事,如果这个儿子还继续对老人施暴,断绝父子、母子关系似乎也不太现实。无论如何,希望这个人身保护令能起到保护老人的作用。

再补充一句,题主问的问题虽然说这件事发生在辽宁,但我相信不是为了强调地域,而是为了体现问题的新闻背景及真实性,希望大家不要上升到地域问题,这种事我们都不想发生,跟施暴者是哪里人没有关系。

所谓人身保护令,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居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一种司法程序。目前,在澳门现行法例中就有关于人身保护令方面的规定。基本法正是参照了澳门原有的法律制度,在第28条中就人身保护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澳门居民对任意或非法的拘留、监禁,有权向法院申请颁发人身保护令。 根据澳门现行法例规定,居民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颁发人身保护令;一旦提出申请,法院必须受理并进行调查;经调查,若法院认为对当事人的拘留或监禁确属违法,就会作出裁决,下令释放被关押的居民。因此,人身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程序,是由许多必不可少的环节组成的,如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提出申请,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期限内受理并作出裁决,等等。这些具体环节虽然不可能规定在基本法中,但将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法律会对此作出详细的规定。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女方离婚后受到男方的骚扰、殴打的,不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保护措施?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家庭暴力程度等实际情况作出保护性措施。主要有:

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经常性谩骂、恐吓、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应根据案情决定。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处罚?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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