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算,只要是已获得钱财为目的的行为都是诈骗
首先说结论,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1.刑法意义上的诈骗是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什么叫“非法占有”?“非法占有”不仅是指行为人意图使财物脱离相对人而非法实际控制和管领,而且意图非法所有或者不法所有相对人的财物,为使用、收益、处分之表示。说人话——我知道是你的,我就是想拿走自己用,还真没打算还。这个“非法占有的目的”要结合客观行为来认定。比方说行为人具体有无还款能力、借款时的表现,还款态度、是否恶意躲避债务等等。
2.认定诈骗还必须行为人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并使相对人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比方说以借款为名,实为自己占有。至于你说的“说谎”是否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这也是要看是如何说谎的,说谎的具体内容。如果是说谎仅仅是为了更好的借到钱或者多借点钱,但是不是不还,这不一定会认定诈骗。如果是为A项目借钱,但是说谎称是为了B项目,或者没有按照约定使用借款,这可以说是民事上的“欺诈”也不能直接认定是诈骗。那写了借条是否就一定就一定不构成诈骗呢?这个也不一定,还是需要结合具体如何“说谎”以及综合全案来看。有借条可以认为行为人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有借款的事实,但是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并无任何还款能力而借款,那仍然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3.认定诈骗还需要看对方拿到钱与你被骗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对方“借”到钱是否是因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你是否是基于轻信了所谓的事实与真相,所以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的?如果对方虽然说谎,但是其实你早就识破了,你只是因为同情他给他钱了,这样的对方的行为也不能称之为诈骗(罪)。
4.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诈骗公私财物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应该认定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可被定罪处罚,你所说的情况还要看是否满足此立案标准。
我见过同样的事件,被起诉诈骗,判了3年,而且钱还了,拿到了谅解书,因为某些原因缓刑都不适用,我告诉你只要是虚假用途的借款就是诈骗,够金额就可以报警
1、亲属涉嫌构成犯罪的,家人最好请个律师进行辩护,家属也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
2、如果亲属能代为犯罪嫌疑人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争取从宽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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