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_如何划分重点用能单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15:04 人阅读
导读:重点用能单位划两种:1、综合能耗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用能单位;2、综合能耗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摘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

重点用能单位划两种:

1、综合能耗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用能单位;

2、综合能 耗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

摘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第六十一号令)指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消防档案的建立不够重视,不会也不知如何建立,普遍存在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人员代建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主体作用的发挥。建立消防档案是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的基础工作,通过档案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载,

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之间始终是一个矛盾站在消防的角度,楼间距越大越好,消火栓、自喷全上,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全部设置,建筑最好都用A级材料......站在发展经济可承受的角度,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所以防火间是有一个规定值的,满足最小值即可。消火栓有的楼也是可以不设的,有的是可以设置成干式的,防烟系统主要设置在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前室、避难层(间)。消防和经济是一个矛盾,规范是两者平衡的产物。满足规范,即满足最低安全要求。

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也是一个逐步展开的一项工作。从2015年开考以来,大概有2万多人通过了考试,取得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这些人,主要分布在消防维护保养检测及评估机构,分布在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很少。有的地方规定楼层高度超过250米的建筑应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这些,都是逐步展开的工作。目前,法规明确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工程师,但没有规定消防重点单位必须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

这些消防重点单位以后一定会配备的消防注册工程师的。消防改革的目标是压实各个社会消防重点单位的责任,消防主管部门不再大包大揽,不再运动式、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消防责任将进一步明晰。审图及工程消防验收归住建部门,救援归应急管理部门。

社会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话将有益于消防安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当然,这是好的方面。但在配备初期,去这些单位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话你还是要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总体而言,大部分单位的领导,重视业务工作忽视消防安全,消防欠账非常大,经费投入极其有限,设施检测流于形式,整改措施不落实,消控室弄个保安在那......

否则,你就是下一个“背锅侠”。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

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我国消防法规定: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度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防火巡查制度:一、各单位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扩展资料:一、防火巡查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二、值班人员职责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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