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自动离职有以下后果
一、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与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后,事实劳动关系也解除了,一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号码,你到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保金交纳手续。
二、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了。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应当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你自动离职后就没有了。
三、没有医疗、养老等社保金了。你没有离职之前,单位要给你交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你自动离职后,单位就不给你交纳了。
四、你将来可能无法退休了。如果交纳的社保金不足十五年,等你到退休年龄时,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退休金。
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你不按时交纳社保金,税务机关要加收滞纳金,再不交纳,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即上黑名单。
以上就是自动离职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当然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很短,没有办理过社保金交纳手续就没有上面的问题了!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
一、关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赔偿金。
二、关于双倍工资
本问题还存在一个“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如果主张双倍工资,可能存在不予受理的风险。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现在还是有很多员工不愿意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以为能够打个擦边球,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不可否认,这种情况下,员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难度要大很多。那如果一直工作没签合同,没缴纳社保,自己主动辞职,和被公司辞退,可以诉求哪些合法劳动者权益呢?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去维护呢?
一、因为公司没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们能以此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的高低和你的工作年限有关系,基本上没工作满1年,公司要支付你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因为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你入职时间的长短可能有机会拿到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重点看你入职的时间长短,如果你已经入职2年以上了,那基本要不到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如果在2年以内,那么有机会拿到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可以去社保部门要求补缴这期间的社保。这个基本都知道,只要记住是去社保部门要求补缴。
四、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纳社保导致你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损失。比如你生病无法报销而自己承担的看病费用等。
这个比较简单,相比上面,第2、3、4点的权益是一样的,重点看公司辞退你的原因。
一、如果公司合法辞退,比如是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那么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
二、如果公司是依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公司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无故辞退员工,那么公司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不管怎么样,不要指望公司会主动支付你这些权益,毕竟公司连合同都不签、社保都不缴,还能指望这些?我们只能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一、证明劳动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劳动合同,没社保,所以需要找这些资料。
1、工资发放记录。无论是银行转账记录,还是其他收集软件转发工资的记录。如果是用个人账户发的,要还得要证明这个个人账户是不是公司的股东老板或关键岗位的员工,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财务、人事等岗位通过其个人渠道发放工资的,都是证据。
2、公司发的一些涉及到你个人信息的通知。比如罚款、调岗、工作安排等通知。
3、考勤打卡记录。如果有就最好,不过估计也很难去的。
4、厂牌工作服。
5、参与公司活动的照片视频。比如公司年会、运动会等。
6、日产工作记录等。
二、证明你的工资额度,这个涉及到补偿金的计算、社保缴纳技术的算法等等。
总而言之,对于这种情况,要想拿到应有的权益,最关键的就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额度,其他的都没什么,特别是劳动关系,只要能证明,那这些诉求都不是问题。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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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劳动法是针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互相约束的规定。说《劳动法》是法律的话感觉都有点不贴切,到目前为止,真的好像从未见过谁违背《劳动法》的条款,而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而您说的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您只不过是用人单位请来临时帮忙的‘‘临时工’’,工资待遇都是凭双方诚信口头商定的,像这种劳动方式一般为短期约定,个人建议尽量选用工资每日结算方式,劳动双方只要你情我愿就可延续约定,一旦有一方终止约定就可随时走人。
劳动部门根本就不认可这种劳动关系,就算有劳动纠纷他们也是无法取证的,这种情况在劳动部门会判定为违法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
没有签合同就离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每种情况结果不同。
内容均以被动解除合同阐释。
1.入职1个月内离职而没有签合同,对员工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找工作投入的精力如果算的话就是损失了一些时间;而对企业来说就是损失了招聘成本,而且是很大的招聘成本,包括招聘期间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
2.入职超过1个月离职而没有签合同,对于员工本身来说,短时间内就离职会对下一份工作有一些影响,因为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下一份工作面试的HR会很介意,一定会了解清楚,如果你面试时没有解释清楚那么影响就会很大,甚至与心仪的工作失之交臂;而对于企业来说,员工可以以超过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要求企业从第2个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不仅是人工成本的损失,还包括第一种情况里的全部损失。
3.入职3-6个月内离职而未签合同,除第1种和第2种的后果外,如果6个月内仍然是试用期,那么企业负责举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不能随随便便就解除合同,否则会受到劳动法的制约。
4.入职超过6个月离职而未签合同,除包括前面3种后果外,企业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后果最严重的情况。
5.如果入职时间更久离职而未签合同,那么这个公司的HR就可以引咎辞职谢罪了。
总之,没有签劳动合同就离职,对于企业来说,损失极大。作为吃这碗饭的HR,在工作中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正常情况就是入职当天或入职前就签订劳动合同是最保险的。当然,对于员工来说,稍微懂一些劳动法的人都会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劳动部门在旗鼓相当的情况下会稍微偏向劳动者,万一起诉企业比败诉无疑,这是企业应该警惕的用工问题之一。
所以,这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于员工而言,几乎没什么影响;于企业而言,是不可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