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_遗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文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7:27:00 人阅读
导读:目前常见的遗产继承主要是不动产类继承,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资产类的继承,还有车辆的继承、以及股权的继承。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做出强制性...

目前常见的遗产继承主要是不动产类继承,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资产类的继承,还有车辆的继承、以及股权的继承。

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遗产继承属于自愿的,不属于法定的公证事项。但是,为什么很多人去办理遗产过户时,相关部门非要让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呢?

第一个原因:是由于公证机构的专业性质决定的。公证机构是我国的法定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经过法定程序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也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外,否则,公证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继承权公证书具有直接确定由哪一位当事人继承的效力。正是因为继承权公证书的上述效力,相关部门才会出台规定,当事人办理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

第二,是由遗产继承权办理工作的专业性决定的。遗产继承权的办理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工作。遗产继承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过程中需要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确定由哪一个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工作比较复杂,并且带有一定的风险。而公证机构,作为我国法定的证明机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因此,相关部门,如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等,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从而减轻自己的法律风险。

第三个原因,出于保护相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考虑。现在的遗产,特别是遗产,都比较值钱,有的法定继承人为了独自霸占遗产,都会想法隐瞒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信息。而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会经过多道程序,对要办理的继承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如果发现当事人做虚假陈述,从而侵犯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公证处就会拒绝办理。这样,一些继承人想独吞遗产的企图也不会实现,从而很好的保护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原因。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不要忘了点赞和关注哦!





感谢邀请感谢邀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手续1..全体继承人,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还有你需要继承的遗产的,例如房产证存折,到所在区的公证处。2..由公证人员询问所有人,并且做笔录,公证员主要核实人员身份关系,也就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哪一些?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有一些老年人的去世时间比较早,可能还要涉及到公证员去档案馆调取档案材料。3.身份关系核实以后,就是确定遗产情况,房屋的需要去房管局调取房屋档案,银行存折的,需要去所在银行流水记录,确定现在还有多少钱。如果是股票的,需要去证券公司调去股票明细。4.以上材料都核实完毕,根据各个继承人的分配意见,公证员最后会出公证书,你们凭着公证书就可以去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了。

老人做遗产公证原则上不需要陪同,毕竟涉及处理个人私有财产,许多老人并不希望他人知道。但考虑的老人身体、听力、及语言表达方面,可以陪同老人一起去,但在公证时,则不需要无关人员在场,回避。具体要带个人身份证件、财产证明证件、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有遗嘱还需代遗嘱。总之,根据你要做的具体公证事项,带相关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病重无法正确表达个人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办理公证。头脑清晰,能正确语言表达能力的,可以办理公证。办理遗产公证,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遗产。故,你爷爷可能无法办理公证,只能按法定继承,你奶奶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遗产留给遗嘱指定的人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实际中,办理遗产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不过,为避免产生继承纠纷,办理遗产公证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并且,办理遗产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

3、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还应提供遗嘱原件。最后,办理遗产公证时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办理公证。另外,为避免在继承时发生继承人纠纷,必要时最好是去办理遗产公证,并要注意提交以上的证明材料,保证遗产公证发辉相应的效力。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7)、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8)、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遗产公证一般是需要户口本的。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带的证件或资料如下: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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