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彩礼还能要回来吗_离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2:50:05 人阅读
导读: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会按照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可是现实并不是向我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最终双方并未结婚,或者后来离婚,那么男方...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会按照习俗向女方支付彩礼,可是现实并不是向我们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最终双方并未结婚,或者后来离婚,那么男方送出去的彩礼能够要回来吗?

举个简单的列子,农民工小张打工几年,攒下了4万元钱为了结婚而用,他相中一个姑娘丽丽,订婚时给了丽丽父母2万元彩礼钱,结婚手续登记办了后,夫妻接触多了,感觉并不是很合适,最终二人选择去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在2万元彩礼的处理方式上不能达到一致。

小张说这2万元来之不易,这个钱是拿来结婚的,不结婚了就必须得退还给自己,而丽丽却说结 婚是两人的责任,给彩礼是自愿赠与,给付后不得反悔,坚持不能退。

彩礼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我国古代男女从议婚到完婚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种礼节,其中的“纳征”就是男方为了结婚给女方送聘礼,演变到今天就是“彩礼”,在我国现阶段不少地区普遍存在。

服务博成都婚姻家庭纠纷律师认为从性质上讲,彩礼属于赠与,但又并非一般的无偿赠与,它是以“结婚、共同生活”为对价的附义务赠与。因此,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应该酌情返还。

成都法律在线咨询律师指出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然本案中,小张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对给付彩礼一事予以证明,否则将因举证不力承担不利后果。

结婚没有向民政部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怎么可以随便给彩礼呢?如果双方已根据旧习俗结婚,属非法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必竟已构成事实婚姻。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可能生活在一起的,也是没有幸福可言。

如今丧失感情闹分手,有关彩礼的处理方法,也不是一概而论的。

我建议双方,最好在和谐环境中,进行协商解决。

根据事实情况,酌情退还男方部分彩礼,也是应该的,但多半情况不予退还属多数,若无法解决,可委请律师通过法律,协助处理。

以我之见,双方还是尽量协商做到好聚好散为好。




男方说离婚彩礼就打水漂了,女方不会退礼金给男方,

随本地的风俗习惯了。

给你介绍我QQ空间里的一篇文章,可能对你有所帮助,请你参考!

《 彩礼的本意和多寡》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正常情况下,结婚时给的彩礼,离婚时都应该退回来的,特别是结婚时间短的。

如果时间较长,比如五年、七年等,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对于结婚,彩礼属于赠予性质,如果婚姻维持的非常短,要了高额彩礼却不退回来,有诈骗嫌疑。

如果时间较长,而且有了孩子,说明结婚的初衷是打算好好过的,只是由于婚后发现,你们由于性格等等原因,没法继续走下去了,不存在想贪图彩礼钱的嫌疑,所以,可以不退回来。而且,现在,对于彩礼钱,国家并没有立法说明应该收多少钱,离婚后这笔钱应该怎么办,如果退,退多少?所以,基本属于道德性质范畴。

我认为,彩礼钱,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包括房子、车子等,最好在结婚时有个明确的说明,或者协议等。如果只是结婚时给个3、5万元彩礼,其他的都是共有的,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女方与你结过婚,再处对象并不容易,所以,这点钱就当成本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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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没有正式过客没有小孩这样情况趁早协议分开,关键问题是你们领了证很麻烦,你要求退婚的话女方可以不给你一份钱,因为女方领了证法律上属于离婚,她也有损失,她不向你索赔就万事大吉了,脾气暴躁很难改,没有感情也很难培养,不要心软,我当初是因为优柔寡断心软才后悔了,当初没有感情的情况下认了亲并被劝过了客办了席,结果无法培养感情,好在没有领证,几个月后分开了,双方协议双方都亏点钱,各自找幸福,没有感情的婚姻如果在一起后又没有培养出感情一辈子的幸福就没有了,人生也会打折扣,我是过来人,人只有一辈子,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要是亏点钱就算了 幸福亏不起的 我是过来人 比你好一点 就是没有领证 你自己千万要把握好 不然以后会后悔的 这是大问题 我当初跟你一样也是被逼认亲的

我劝你们复婚吧。因为你们的离婚並不是俩人感情的破裂。而是因为住房问题,其实公婆住一起的好处是可以给你们在生活上给予照顾,有了小孩可以帮你们带领,俗话说:“家有一老赛过一宝。”有老人的家庭真的是很好的。

当然新婚的小夫妻生活比较浪漫,怕公婆住在一起不方便,不自由。这也是大部分新媳妇不愿和老人同住的原因之一。同时媳妇也怕老人唠叨和干涉他们的私生活。所以作为长辈也应体谅小辈,能不住一起尽量分开住,这样对大家也自由自在。所以我认为你们双方隨便哪一方让让步,不就可以不离婚了吗。我为你们离婚离得可惜。还是复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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