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旅游赔偿_员工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该如何给员工付赔偿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3:53:41 人阅读
导读: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该怎么要求赔偿?根据楼主的描述,需要二方面看待问题,因为和你同一批进单位的劳动者,他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签订正式...

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该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楼主的描述,需要二方面看待问题,因为和你同一批进单位的劳动者,他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光凭这一点,你没有任何理由找单位要求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双向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适应任何企业。

请问楼主第一个问题:您在企业工作二年多时间了,难道单位没有替你代缴社会保险吗?至少单位替你缴纳了五险一金当中的‘’五险‘’。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只要您参加工作,单位就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法规的,视企业经济效益而定。

请问楼主第二个问题:在该单位工作二年多时间,难道你身体上没有出现过毛病?住过医院吗?你至今还没有医保卡吗?

鉴于这二点,我认为楼主描述的问题是假的,哪有工作两年多对自己的养老、医保不关心的人很少。

如果确切地的说,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请按照劳动法,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是合理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条适合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农村房屋租赁出去做旅游,双方合同约定如遇拆迁补偿承租方和出租方一人一半,当然合法。

一、从合同法的规定看。

农村房屋租赁于旅游,双方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农户和承租方都应该自觉履行合同约定。

不管是农房在拆迁时按一半分得补偿款,还是全部给哪一方,只要协议有约定,且没有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一切按照协议来就行。

二、农房出租后,若遇到拆迁补偿,一人一半怎么评价?

以上已经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说明了合同的有效性,提出这个问题的朋友,估计认为一人一半的补偿款事实上吃亏了。

对此个人认为,农房的征迁补偿如果是货币补偿的话,它的范围不但包含该房的造价,还要结合其房屋的用途、区位价值、附属物等综合评估确认。

虽然该农房出租用于旅游,但实际用途本质上还是住宅房屋,其补偿标准仍应按照原住宅来结算,没有提升任何房屋的价值。

而承租人利用该房后,为了开展旅游项目,势必改造装修并添加相关附属设施,同时还要围绕旅游办理相关手续、招募人员等,需要花费不少人力、物力、财力。

如果房屋拆迁,其经营地点甚至旅游项目也将随之消失或改变,承租方不仅要承担直接损失,也有在承包期内的可期利益损失,所以,如果农房补偿款不多的话,通过综合分析、比较一人一半补偿款也没有显示公平。

综上,农村房屋出租用于旅游,在拆迁时,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平分拆迁补偿款符合法律规定。

可以。旅游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游客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若临时取消、退团,变故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具体来说,当游客因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则应赔偿旅行社为安排该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并根据退订提前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理,若因旅行社违约而取消行程,则由旅行社承担损失并向游客支付违约金。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旅行社因为自身缘故取消合同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违约金的赔偿问题需要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旅游者在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切记应要对这一事项做相关约定并写入合同。

虽然签署劳动合同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但是,这不是唯一的依据。

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但是若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导游的确是为旅行社提供服务,那么,其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就属于工伤范围,旅行社应该为此负责。

特别强调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同,千万不要混淆。此事中,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而劳务关系的处理只能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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