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工资待遇不变_保留原待遇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07:50 人阅读
导读: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用人单...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受工伤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若工伤职工在所在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医疗终结期满)即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和规定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停工留薪期是认定为工伤以后才能享受的待遇,与误工费并不是一个赔偿概念。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领导挺够意思的,把人换到冷板凳上还能保持原有工资。我觉得这领导对下属不错,出于一些不得已的原因要给其调岗,但内心还是把下属当自己人的。

我们不知道领导对题主调整位置的具体背景,但一般情况下,从重要位置挪到边缘职位上,工资很难与以前相同。领导给下属调岗后还保持其原来重要岗位工资,充分说明领导内心对这位下属的关照和亲近。他虽然出于一些原因不再把题主放到重要职位上,但并没有对这位下属弃如敝履。

以我的经验来看,领导让下属挪位置的原因大致有几类:

  • 下属虽然忠诚可靠,但能力不足。不宜摆在重要职务上;

  • 下属工作出现了纰漏,不得不进行调整以避风头;

  • 下属功高盖上有威胁,领导调岗来敲打他;

  • 受内或外两方面压力,领导通过调岗来缓和危机;

  • 有其他人要上这个位置,领导不得不妥协调整。

不论怎么说,领导让下属换位置的原因大多数还是下属不适合这个岗位。我认为这种调岗不降薪的方式,一般是领导觉得下属忠诚度满意,但工作能力有点欠缺。他需要一个能承担重要工作压力的大将,只能忍痛让这类有态度而能力不足的下属靠边了。

遇到这种情形,我给的第一个建议是:不要抱怨!领导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对自己岗位调整,千万不要心生怨恨。能够保持原有工资不变,我觉得领导还是重视下属的。面对领导的安排,我们要做的是:

  1. 服从领导安排,不要有抵触心理;

  2. 在新岗位上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3. 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在原重要岗位上的不足;

  4. 一如既往地对领导保持忠诚。

  5. 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提高自己能力。

只要自己体现出对领导的服从和感恩,并不断提高自己能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信经过一段时间后,领导还会找机会重用题主的。

总之,领导虽然把下属从重要位置调整到其他岗位,但能保持工资不变,说明他对下属还是重视的。不论是能力问题还是其他原因,既然领导这么安排,建议不要对其产生怨恨。只要认真反思一下自身的不足之处,同时在新岗位上认真工作,相信领导早晚还会找机会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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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不变就是原来每月的薪水不变,福利待遇不变主要就是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他还包括食宿、奖励等都不变。

一句话:就是所有待遇都保持原来状态。

保留原待遇的意思是:不再担任之前的某个职务,但是工资待遇不变。

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

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正常工作所应得工资作为标准; 2、具体来说,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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