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_怎么看待劳动合同签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实际工资多次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7:25:31 人阅读
导读:能网上办公,证明企业还能继续,饭碗也不用因为不可抗力而丢掉,应该十分庆幸了。一些劳动者在就业的时候,发现企业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只是最低工资。企业人力资...

能网上办公,证明企业还能继续,饭碗也不用因为不可抗力而丢掉,应该十分庆幸了。

一些劳动者在就业的时候,发现企业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只是最低工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会告诉大家实际工资会以口头约定的工资为主,肯定会比最低工资高。

这种单位的做法肯定不合适,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一定的隐患。

第一,社保缴费基数问题。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的月均工资标准确定。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缴费基数。

这样一般就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影响各种养老、医疗等待遇。

养老金待遇跟本人的缴费基数密切相关。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返还额度是个人一部分,企业缴费一部分,缴费基数越高,企业返还的额度就越高。

生育保险待遇是以企业平均缴费基数为主,如果企业的缴费基数都很低,当然生育保险待遇也低。

第二,可以少算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一般是以基本工资为主,而基本工资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这样很多企业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就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来计算了,这样劳动者会吃亏。

同加班费的原理,实际上还有还有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三,工资的管理会更向绩效工资等业绩保障靠拢。职工就会缺少基础和正常的保障。

第四,解除时经济补偿金问题。

很多职工并不理解我们的工资构成,以为到手的钱就是工资,实际上是不对的。

有的单位会将工资构成更侧重于各项补贴,有一部分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不应当计算工资总额。比如我们常说的交通补贴、午餐补助、出差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夜班补助等等。

但是劳动合同里约定就是工资了。企业一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时候,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标准要按照职工正常工作前12个月工资的月均值计算。

因此,很有可能我们就只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获得补偿或者赔偿了。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议价权,还是建议按照真实的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于职工权益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找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也就没什么好办法了。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公司同员工签合同时按当低最低工资标准签,辞退员工时怎样赔钱?


很多公司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时,在劳动报酬一栏,都未按实际工资数去填,而选择了填写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并不影响正常经济补偿金的发放,也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数额。


首先,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想要在被公司辞退时,拿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先要保证自己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不存在《劳动法》以下六种情形。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六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法律法规明确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面的条文,可以看出: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的月工资来确定的,并不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签订的那个数额。


举个例子:

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5年7个月,那辞退你时,是需要支付你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你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那公司应该支付你的补偿金数额为:

6个月*7000元=42000元。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那再加1个月的补偿金。即你将能领取到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何证明你的月工资数额?


虽然,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你可以通过工资条、银行流水、交税证明等各种证据,证明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如何拿到经济补偿金?


  • 与公司协商。
  • 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 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您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哦!

上海解除合同,公司按2480元赔付合法吗?本人工资6000元。2480元是目前上海市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显然是不合法的。

对于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如果属于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者到期的劳动合同,或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件规定的六种情形以外,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给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按照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你的月薪是每月6000元,如果离职前12个月平均每月都是6000元,那么补偿标准就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补偿6000元,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0年,就要补偿60000元。而现在用人单位每月给你发的2480元,是属于上海市公布的最低职工工资标准,而不是你本人离职前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这和你本人每月6000元的月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2018年上海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504元,也就是说你的月薪实际上是低于上海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所以在领取月数上是不存在最高领取12个月的规定的,哪怕在公司工作20年,公司也要支付你20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

如果在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还没有满,或者没有和你协商一致,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那这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就应该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标准应该是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每月的月薪是6000元,那么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就要赔偿你12000元,如果在公司工作了10年就要赔偿你12万元。

当然一般的公司很难协商,但这是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不是由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但是在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公司也不完全按照法律条文办理,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处理补偿办法或是赔偿办法,在协商过程中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如果双方都能接受并在补偿或是赔偿协议上签字确认,那事情就比较好办,但是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基本上都是以劳动仲裁为主,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你在上海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每月2480元的标准来补偿,这是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肯定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该按照的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标准,即每月6000元的来补偿才是合法的,如果属于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该个月2倍的经济赔偿,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