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是否有赡养义务_媳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5:59:58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里有:“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仅仅是指老人的儿女,还包括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

婚姻法里有:“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仅仅是指老人的儿女,还包括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老人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失去了赡养能力或者是他们先于老人死亡,致使老人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况,并且老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如果老人的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则老人不能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儿子去世的,儿媳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老人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尊老爱幼,必须要有!如果自己不承担自己的义务,将来的结果会很惨!轮到他自己的子女,子孙都不会孝顺了!

媳妇既然嫁给老公,就是一家人,视双方父母为爸妈。媳妇就是公婆的半个女儿。在家就要协助老公侍奉老人,担起赡养老人的重任。几千年来,这一传统美德在赡养老人方面仍起重要作用。邻居刘某67岁,公婆双方失能,刘某的丈夫去年因病去世,儿女皆在东营工作,刘某独自一人侍候公婆,亲自喂汤喂饭,…历经艰辛,今年春天将二老送走。街坊邻居皆夸刘某是个好儿媳。石女士,丈夫触电身亡,改嫁后仍逢年过节看望前任公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总之,按中国传统,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这话不能这么直接笼统的说,儿媳妇究竟有没有继承权,是需要看她是否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肯定就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还谈什么继承权呢?这二者之间,完全就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拆开看待!

儿媳妇和女婿,都不是公公婆婆或者是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享有继承老人的遗产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好儿媳二十年如一日细心赡养老人,老人死后,指定儿媳为其财产唯一继承人!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事情发生在我们老家株洲。

老人一生共生育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可是,在女儿八岁、儿子五岁的时候,她的丈夫出意外而没了。她只能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好不容易盼着儿女都成家立业了,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安享晚年的时候。有一次,她儿子在下班的途中,出车祸,被一辆大卡车撞到,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当时,老人哭的死去活来。唯一的儿子没了,她可怎么活啊。儿媳妇当时也悲痛,顾不上她。

等着把她儿子的后世一切安顿好之后,她自己主动地收拾了自己的衣物之类的,想着搬离儿子的家,一个人回老家破屋子里去住。她当时想的是,儿子都没了,儿媳妇一个人得养家还得带孩子,不能成为儿媳妇、拖累儿媳妇了。儿媳妇还年轻,如果自己离开了,以后还能再找一个男人搭伴过日子的。

可是,她没想到的是,她儿媳拉着她不许她走,哭着说:“妈,肖强离开了我,难道你也不要了吗?”她眼泪立马掉下来了:“儿媳妇啊,不是妈不要你,是妈怕拖累你,怕给你增加负担了。只有妈离开了,你才能重新过日子,才能好去再找一个男人帮你一块把孩子养大。”

她儿媳妇拉着她的手说:“妈,求求你了,别离开。不管肖强在不在,你都是我的亲妈,我们都是一家人。你留下来帮我做做家务,照看孩子,我出去上班赚钱。”

......

就这样,日复一日,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孙子也成家立业了。在儿媳妇的精心照顾下,她活到86岁。走的时候,她特意把女儿和媳妇一家叫到身边说:“女儿女婿啊,妈打算把妈所有的积蓄全都给你们的弟媳妇,你们同意吗?自从你弟弟走了之后,她对我如何,你们应该都看在眼里吧?”

她女婿哭着说:“妈,这原本就是该给她的,我们一分都不要!”

她听到女儿女婿这么说,安心的笑了,没过多久,就脸含微笑的离开了。

她走了之后,她女儿一家对她儿媳妇和孩子,特别照顾,时常叫她们来家里玩玩,有点好东西,就想着给弟媳妇送去。

这事,在我们当地,成为大家学习的好榜样。真的,老人做的非常好,儿媳妇做的更好。并没有因为丈夫的离去,而弃寡母不顾。尤其是寡母晚年频繁生病的时候,都是守寡的儿媳妇在床上端屎端尿精心伺候、照顾着。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试问一下,天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别说儿媳妇和女婿之类的,恐怕亲生闺女、儿子,都很难做到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道是中华名字的传统美德,请让我们继续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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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层面解释,儿媳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

但是,从道德的层面讲,应该提倡子女的配偶赡养老人。

不知题主的媳妇是否丧偶?假如丧偶的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按照《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民族提倡孝道文化,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华夏儿女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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