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怎么产生_有限公司监事如何产生?有何职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55:09 人阅读
导读: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有限公司可以设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有限公司可以设监事会,那么监事是存在于监事会中的。当该公司不设监事会的时候,需要设立1-2名监事。有限公司中必须存在监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扩展资料: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

“一人公司”需要设监事。

提问中的“一人公司”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57条第2款定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公司法》第57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该节中没有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监事的规定,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关于监事的问题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第二节(组织机构)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章第二节中的第51条第1款有明文规制:“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关于监事的问题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二章中第二节的规定,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或者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顺便提一句,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公司法》第二章中第一节(设立)中的第23条第4项明文规制:“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再结合第二章第二节中第51条第1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的规定——如果在没有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情况下想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那家“公司”就会因为“没有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而无法设立。

公司是一个四权分离的组织。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分离。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在公司这种组织当中,行使的是监督权。监事的权力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司法明确赋予的权力。另一个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为了满足不同公司自治的需求,公司法明确赋予了公司章程可以做特别规定。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