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继承房份额如何执行_判决遗嘱继承法院怎么执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3:12:31 人阅读
导读:要看怎么判决的,如果判决获得是份额,没问题如果折价款,房子升值就与得钱的一方无关了。您好!感谢邀请。遗嘱继承,法院判决,根据题主的描述,可能是若干继承人对于遗产...

要看怎么判决的,如果判决获得是份额,没问题

如果折价款,房子升值就与得钱的一方无关了。

您好!感谢邀请。

遗嘱继承,法院判决,根据题主的描述,可能是若干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配存在争议,达不成一致,所以走了法院程序。分三个部分解释一下:

1. 对于遗嘱继承诉讼,一般来讲的核心点是对遗嘱有效性的判断。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五种有效形式。不同形式有效性评估的要点不同。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是由公证处帮助订立人订立,通常来讲问题不大。但是不是没有判决无效的案例,关键在于老人订立遗嘱的时候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没有与遗嘱配套的精神鉴定报告或者证据(这个是所有形式遗嘱的必备条件,下面介绍的其他遗嘱形式同理)

(2)自书遗嘱的有效性。①要求是全文自己书写,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笔迹;②内容必须具体清楚,具有唯一指向性,例如,房子要具体到门牌号、与房本完全一致;人的身份证号、与订立人是什么关系等;③继承的份额说清楚,例如“全部由**继承”;④最后签名写日期,最好按手印。

(3)代书遗嘱的有效性。至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同样有上述的书写要求,只是全文由代书人一个人全文书写。

(4)录音遗嘱也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录音,并且要原始介质,不能修改编辑。口头遗嘱仅适用于紧急情况,需要两个见证人。这两种不推荐。因为判断比较困难。

2. 在判决过程中,其他类型的案件,都是“谁质疑谁举证”,例如“我认为你这个是假的”,就需要我来收集证据证明你的是假的。对于遗嘱继承,不好意思,挺恶心,反过来了,变成“我说你的是假的,你得找证据说明你的是真的”。明白了吧?所以收集遗嘱订立过程的证据,是遗嘱受益人的责任,不是质疑方的责任。

3. 判决结果。判决结果体现为法院判决书。根据法院判决书判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来进行执行。

这里多说一句,继承纠纷案件,其实都是“理”,家事本来很难断。但是,这个浮躁社会造成无理的人也要搅三分,最终的结果反而变成占理的人却吃亏了。所以,如果涉及到纠纷的,还是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忙,别自己打,毕竟业余的干不过专业的。

题主没有说明,在房屋继承纠纷中,法院最终是确认的继承份额,还是实际分割的。

在房屋继承纠纷中,法院一般有两套处理方案:

一、继承人之间不同意将房屋进行实际分割,原因可能是涉案房屋的价值不高,但是面临拆迁,或者是谁也不想便宜谁,就这样耗着。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确认继承份额,就是确认各位继承人享有房屋的比例数,如此,各位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状态,就变成按份共有了,原来的载有被继承人名字的房产证,就会变成各位继承人的名字,每个继承人都有一本房产证,在共有状态中载明是按份共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载明份额比例的。如此,还没有案结事了,需要以后进行实际分割。

二、继承人之间同意实际分割房屋的,只能是一人要房子,其他人拿钱。在这种情形下,需要确定房屋的价值,可以协商一致确认房屋的市值,只要一方不同意,法院就只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要房的一方按照协商的价格或者评估的市值,按照剩余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在得房的一方支付完补偿款后,就可以到法院索取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被继承人的房本换成得房继承人的名字。至此,彻底案结事了。

题主的意思应该是第二种分割方案,即将房屋进行彻底分割了。判决生效了,房屋升值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执行的,只能按照判决书执行,原因如下:

1、生效判决是有既判力的,只要没有再审撤销这个判决,就必须按照判决书执行,执行内容就是“判决如下”以后的判项。单纯因为房屋价值上升,不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由此可见,房屋升值不属于第二百条的规定之一,因此,再审基本没戏。

2、在判决生效后,房屋升值是因为市场的正常变化,假如房屋跌价了,也是以先前判决确认的房屋市价执行。

因此,判决生效了,不管房屋的市场价格升值了,还是跌价了,都要以先前判决确认的价格执行,就是依照判决书执行。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每一个有权力的人都一起到交易中心办理产证的变更。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