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违法所得是指_串通投标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2:54:52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一般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废标;

2、串通的公司及投标人列出黑名单,禁止进入相关行业从事经营活动;

3、个人串通投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单位串通投标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追究刑事责任。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不以犯罪论,只处罚金,列入黑名单。

虽然是串标但所得工程款不好作为非法所得,因为工程款中包含工程实际成本和工程利润两大块,法律上的所谓非法所得是指的所干工程得到的利润这块而不是全部工程款

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都可以按照串通投标罪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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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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