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如果房屋入住后质量出问题了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看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协商
业主可以先行与开发商协商问题解决,能协商解决就能省却很多麻烦。在找开发商协商时,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证明材料;2、阐明事实并提出合理要求及相关依据;3、若开发商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应果断采取其它方式解决问题。
途径二:购房者可直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和解不成,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借助中立第三方力量调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途径三:找负责相关问题的行政主管机关
若房屋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建委是主管机关。购房者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有关主管行政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如果情况属实,市建委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途径四: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
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足够理由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合同约定为法院诉讼,则一般建议购房者聘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途径五:其他途径
在上述途径实施同时,建议业主还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同步推进维权进度。买房不易,广大购房者应善于借助专业人士力量选择高效的方式正确维权。
此外,一个小TIP:过了质保期能否要求修复呢?
1.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一方应承担修复责任;
2.如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对方承担。
3.虽然住宅的不同部位有低保修期的规定,但即使经过验收、超过质保期,也不必然免除开发商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确因对方原因致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是不合理的,收物业费是从收楼之日起才开始的,也就是说你已经领了钥匙,并且办理了相关的收楼手续,才开始收取物业费的,一般新的房子都有2~5年的质保期,在这个期限内,房子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是由施工方来解决的,但是你不可能直接找施工方,这个问题必须得由物业公司来替你协调解决,至于你现在因为房子的质量问题影响了你的装修,这个就应该去找开发商,在购买房子合同上应该有像这样的条款,就是说他因为质量问题延误了你的正常使用,应该有赔偿。
但是,建议你还是去和物业协调这样的问题,新的房子这样的问题绝对不是你一家两家,物业是有义务给你协调问题的,你只要订住物业就好了,希望你能满意!
现在有媒体愿意帮助百姓曝光?我们对小区的种种问题找了电视台的律师,想曝光,人家根本不接。
物业什么责任都没有,物业的责任是收钱!
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谢谢您的邀请,小编提示提问者,您了解房子各工程的保质期吗?我们作为业主首先要把各工程质保期的时间搞清楚(没有地方政府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不称之为竣工验收):
1、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地方相关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主体结构部分工程终身质保;
2、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地方相关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水、电、门、窗、装饰装修等安装工程质保2年;
3、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地方相关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防水工程质保5年(好像今年要改成终身)!
请问提问者,您们收房时,开发商给您们两书一表了吗?如果没给,就证明您们房子有可能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虽然您接受了房子,但是房屋有好多不合格的地方,甚至没有施工完成!(例如消防、采暖、备用电源等工程有可能能没有完成)。这个时候,开发商或物业给您说所说质保期已过,都是骗人的鬼话!质保期过了,您问物业从什么时候算的质保期?
如果交房时,开发商和物业给您了两书一表,上面权责很分明!如果有的工程确实过了质保期,您可以找物业有偿维修,也可以从外面找人维修,但是不能影响其它业主安全和休息!谢谢!
家里房子漏水了,要看在什么时间段,如在新房不够一年,开发商没有离场,由开发商负责。满一年到三年则由物业负责整,房子一般保养五年,五年后,有任何问题都是要付费维修的
当房屋在交房之前或者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依次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维权:
方式一:调解和协商。房屋产权人可自行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赔偿。也可委托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物业公司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
方式二:投诉。若无法达成和解,房屋产权人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对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向各级房管局或住建局进行投诉,要求开发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赔偿。
方式三:仲裁。若在购房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房屋产权人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方式四:若以上三种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房屋产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首先应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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