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_滴滴专车司机和乘客因为一瓶水大动干戈,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3:05:11 人阅读
导读:这个事情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乘客表示自己最近身体不适扁桃体发炎,在车上喝了一瓶水后要第二瓶,结果遭到司机拒绝。司机的理由大意是,我接你一个单才16块钱,你两瓶...

这个事情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乘客表示自己最近身体不适扁桃体发炎,在车上喝了一瓶水后要第二瓶,结果遭到司机拒绝。

司机的理由大意是,我接你一个单才16块钱,你两瓶水一喝,我才赚多少钱?视频地址:https://gslb.miaopai.com/stream/ww6q30eM8TxLEiECqKa2XD2mmYdSQv~GaG02ug__.mp4?yx=&refer=weibo_app&Expires=1505227523&ssig=3BqUnjHX6n&KID=unistore,video

冲突就此发生。

看了一圈评论,大家都说乘客鸡贼,贪图小便宜,16块钱的费用,水费加油费,公司再提个成,司机才赚多少?

从情感上来说,确实是乘客不通情理。

这个世界存在着一些心照不宣的处事默契,比如你坐16块钱的车,就不应该对车上的矿泉水过于苛求,司机搭客又不是做公益,为人处世,得给人留一点余地,这是人情。

但无论如何,从法理上来说,确实是司机理亏。

毕竟公司制度白纸黑字,站在专车营运规则的角度来看,似乎确实没有不让乘客喝第二瓶水的规章制度,仅仅从规则上来看,乘客似乎并没有做错什么,或者说,这名乘客是钻了规则的一个空子。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专车运营的规则上存在漏洞和问题。

按照专车规定:

专车司机应配备3瓶昆仑山矿泉水(水可在指定地点领取),并在出发前告知顾客,不提供会被扣1分,总共12分。

这就给贪图小便宜的人以钻空子的机会,比如视频中的这名乘客,喝了一瓶,再来一瓶,不亦乐乎。

因此,我倒是觉得司机在视频中的说法是合理的,虽然这并其实不是现行的规定:

一人限喝一瓶。

就像司机说的:

如果你坐三个人上来,我给你一瓶,是我的不对。

准备3瓶水的目的,是为了给多名乘客提供矿泉水,而不是对一名乘客供应多瓶。

然而现行的规定是:

滴滴公司未明确规定乘客只能饮用一瓶水。

如果按照现行的规定,一旦遇到视频中那样的乘客,司机真的是很难办——

这不,一冲动,这名司机最后遭到了沟通教育并处理。

如果他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的选择估计也就是压住心头的火气,自认倒霉了。

毕竟,这个世界上总有贪图小便宜的人,而我们不能忽视他们的恶意。

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规则来限制他们,而不是通过规则纵容他们。

判得好!必须严惩到底!如果车上有自己的家人,就因这种人渣不顾其他人的安危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导致车辆事故,乘客受伤等,怎么办?我觉得还不够严!起码十年以上牢狱,如有死亡必须死刑!因他个人造成多个乘客死亡的话,还要拿他父母及其子女以命换命

如果遇到不法侵害,危及公共安全,你完全可以予以有效制止。

谢谢邀请,刚刚获悉重庆大巴坠江的主要原因是,女乘客疏忽大意,坐过了站而与司机发生争吵,攻击司机,司机拿全车人性命如草芥,二人互殴,导致大巴失控撞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坠入70米江底,才造成了15人丧生的恶性事件。

大巴是在行驶中的移动物,为了保证安全的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作为司机必须得高度的集中精力,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作为乘客必须自觉遵守车厢内的公共安全秩序,互相遵守公共道德底线,才能保证运行中的车辆和人身安全。

作为司机一定要灵活的奉守职业道德,乘客坐过了站,虽然是怪乘客自己的大意,就不能灵活点将车靠边停一下,給这位女乘客下车。而是与女乘客发生争吵,将一车人的生命于不顾,甚至在车辆运行中司乘动手互殴,没有职业道德,这是严重的违反了交通安全的操作规程,必须予以严惩处理。

这位女乘客,自己坐过了站,没有一点人文素质,丧失理性,丧失社会公德,拿自己的生命和全车乘客的生命开玩笑,象泼妇骂街,大打在运行中的司机,难道在她的意识里不知道这是在犯罪,最后造成了15个无辜的生命丧生。就算她在这次事故中已经见了阎王,也必须罚得她的家庭倾家荡产,也对不住那些无辜死去的亡灵。

作为乘客,遇上这样的事情,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保护司机,保护了司机就等于是保护了自己。在劝阻司机停车的同时拨打110,让公安人员来处理,就能避免此次恶性事件的发生。

如果是影响公交车正常运行的话,乘客是会被处罚的,但是你说的案例是正常的打架,不涉及影响公共交通,会按照正常的民事案件处理。

个人以为最起码可以罚八年以下,

因为和现行法律相比较,比如说,强奸等过激行为。一般是八年。

但是, 如果有人强抢公交司机的方向盘,这行为可能会非常的严重。

因为强奸等一些过激行为还不至于伤人性命,但是如果抢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那是要连累许多无辜的人了。

比如说前些时候发生在四川万县的女乘客,抢夺公交司机的方向盘,造成15人死亡的严重事故,结果连自己都赔进去了。

所以这是一个对这个逻辑思维的法律概念的事实认定,如果仅仅是拘留15天,

那肯定是最少需要让她明白,这14个人生命的消失,是不愿意为你无知的生命,陪葬的。,


唉,就算是陪葬,也算是太远了一点吧,毕竟是14条命对你一个人的认知错误买单,

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深入的想一想呢?

其实我们常说生命是宝贵的,但是如果碰到一些像这样抢着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人,生命是宝贵的,怎么保障呢?

所以法律必须规定有一条,就是不允许任何人来抢夺私车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这一定必须要形成一条铁律,以保障我们这些坐公交车人员的绝对的安全,友觉得呢?。

是这个道理不?

友如果觉得说得对,点个赞可以吧?,,

首先要表个态,这是一件永远不可原谅的行为,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或者作出一些过激行为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究竟赖谁这谁也说不好,两个人发生问题是因为两个人都有原因,还有一种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个身边的故事吧,我的同学在下车的时候还没下完公交车司机在门还没关上呢就把车开走了,直接就把我的同学卷到了车底下。然后给大家一个完美的结局吧,我同学自己站起来了,公交车司机看了一眼没事就走了!不知道这件事大家有没有共鸣,有没有在没下完车的时候司机就已经要起飞了。

在路上驾驶的朋友经常会有公交车闯红灯,随便变道 给自己别停等等情况,但是打死人的情况我是第一次听说,无论是谁这样的行为也是非常可耻的,希望法律可以严惩这样的人,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也希望哈尔滨的所有公交公司可以规范司机的行为与专业素养,制定规范标准,对于影响社会治安与违反规范标准的人,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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